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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小学生遭老师撞死事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4-11-22 15:35 阅读

一场发生在教学楼前的车祸,让本该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校园,成了学生不幸殒命之地。

5月23日,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的教学楼前,7岁的男孩谭谭俯身捡拾纸飞机时,被该校教师刘某驾驶的汽车撞倒,送医抢救无效去世。谭谭的小姨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谭谭懂事、聪明,数学成绩好。如今所有家人都在失去谭谭的痛苦中徘徊。

谭谭的离世令家人痛彻心扉。与此同时,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为什么车辆会开到学生活动的区域?家属称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孩子被撞倒后,车辆拖行5米暂停后又开行了2米,质疑肇事司机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下车检查?为什么校园安全提了又提,还是没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还有诸多疑问待解,背后的校园安全隐患也引人深思。

肇事车辆。

噩耗

5月23日,原本只是一个寻常的午后,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一年级的学生谭谭也与往常一样,午休后在校园里和同学们玩耍,即将迎来下午课程。

谁都没想到,意外会在这时发生。当天,原本应该是孩子正在上课的时间,谭谭的妈妈却突然接到班主任打来的电话。

“说孩子被车撞了一下,你们先去医院。”谭谭的小姨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堂姐赶到医院时,医生正在抢救孩子,30分钟后,医生从抢救室出来,随后又进去了十几分钟,出来时,“孩子已经没了”。

参与抢救的医生,其孩子也在这所小学读书。杨女士称,“对方(医生)心情也很难受,说一般30多分钟就停止施救了,又多按压了一会儿,但是再按压,孩子的胸部就塌下去了,实在无能为力了。”堂姐无法接受孩子离开的现实,在医院守了一夜。第二天,孩子被送到殡仪馆。

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

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谭谭还有一两个月就将迎来生日,今年7岁了,是堂姐家中的独生子。家人们都叫他“谭谭”,更小的时候喊他“胖丁”。

一个月前,杨女士来武汉,最后一次见到谭谭。杨女士还记得,平时,家人不让他吃糖,那天,带他逛超市时,谭谭拿了很多糖果,“当时可高兴了”。

在杨女士的印象中,谭谭懂事、聪明,数学成绩好。说起这个小外甥,杨女士数度哽咽。她的女儿比谭谭大两个月,都在上一年级。女儿有不会的数学题,谭谭经常开视频教姐姐,“找规律是怎么找的,思路特别清晰”。语文书上的课文,“他多看几遍就会背”。谭谭还喜欢做手工,教大人叠小青蛙,“专注力很强”。

杨女士还曾对堂姐说,“谭谭肯定能考上好大学,你将来可有福气。”但谁也没能想到,谭谭的生命会如此短暂。

事故发生后,所有家人都在失去谭谭的痛苦中徘徊。谭谭的妈妈已经3天没有吃饭,只喝水。白天就在学校外面守着,晚上回家到处是儿子的影子。留给谭谭的儿童房,他还没有住过。平时他和父母一起睡,有时妈妈下班晚了,会等她回家。谭谭的父亲则一言不发,只是闷头吸烟。

孙子出事前,谭谭的奶奶患了癌症,正在化疗。奶奶经常往返医院,不能常来家里,谭谭给她打电话,说想她。奶奶曾说,“我已经化疗一年多了,不管怎么样,我要活下去,要好好照顾我的孙子,谭谭就是我的希望,我以为我有希望了……”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奶奶知道消息后,喉咙哑了,说不出话。

车祸

失去谭谭令家人痛彻心扉,事发后家人了解到的情况,更令他们难以接受。

杨女士介绍,谭谭中午在学校内吃饭午休,13时45分,学校午休时间结束后,学生可以活动15分钟,14时准时上课。事发前,谭谭正在教学楼前玩耍。

根据汉阳区教育局5月24日的通报,23日13时50分,该校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将谭某撞伤。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事后家属方面曾查看现场监控。据她回忆,家属在监控中看到,事发前刘某将车停在教学楼旁,当时周边有十几名学生。

校方曾向家属解释,刘某在事发地停车是为等待其他老师,接其到校外参加培训。停下车时,“他说让孩子们去一边”。杨女士称,家属在监控中看到,刘某上车等待,七八分钟后,其他老师也上了车,刘某直接启动车辆,随后撞倒了位于汽车左前方的谭谭。当时,谭谭正弯腰俯下身,家属曾表示,孩子当时在捡拾纸飞机。

家属在事发现场发现疑似车印。

结合现场监控和事后地面上留下的疑似车印,杨女士称,刘某撞倒谭谭后,“拖行约5米之后停了一下,但没有下车查看,又走了约2米才停下来,当时孩子的头就流了很多血,半边脸是模糊的。”

据杨女士提供的肇事车辆图片,南都记者从该车所属企业官网上查询到,这是一辆电动汽车,长宽高分别为4455*1875*1615(mm)。杨女士称,谭谭身高约为1.3米,刘某在启动车辆前,并未下车绕行检查。

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刘某为该校四年级班主任老师。校方曾向家属表示,事发当日中午,刘某在校内食堂吃饭,“没有酒驾,说他是正常的”。

汉阳区教育局通报称,对谭某同学的不幸离世深感悲痛、深感自责。事故发生在校园内,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该局向家长、社会表示诚恳的道歉。事故发生后,区教育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目前,涉事教师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责任。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将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谭谭离世的消息,牵动人心。这几天,谭谭同学的家长,不知名的陌生人,送来鲜花和慰问。在学校门口,堆放着一束束菊花。

质疑

这场事故,本不应该发生,谁也没能想到,原本应该是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校园,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当日,刘某停车等待的地点,在教学楼门前的区域,与学校正门相距不远。“那里不是停车道,也不是行车道,就是一个孩子活动的范围。”

5月25日,南都记者曾多次联系弘桥小学月湖校区,其工作人员记录下相关问题,并表示“现在都在妥善处理中”。目前,学校老师正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怡蓝向南都记者分析,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肇事教师和学校都应该对此事故负责,这一点没有太大争议。如果事发地不是行车道,不允许车辆通行,肇事教师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另一方面,学校在校园管理中,在车辆进入校园后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规避事故,学校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杨女士透露,在家属与校方交涉时,校方曾作出赔偿承诺。“但我们这边态度是,我们孩子都没了,还要钱干什么?”

比起赔偿,谭谭的家属现在更想要的是“一个公道”。杨女士称,家属24日与学校协商时,校方表示学校有规定不能把车停在教学楼前,事故的发生是司机的问题。

杨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从学校的地下车库出来,沿着设计好的路线走,并不会经过教学楼,而是直接从学校后门离开学校。谭谭的家属因此质疑肇事教师为何会把车开进校内,学校又为何没有制止这一行为?

“而且有很多家长都反映,经常有车停在那里,经常有车从那里走过。”杨女士说。

谭谭的家属还表示,在监控视频里看到车把孩子撞倒后,拖行了5米,停下后又拖了2米,司机才下车拨打120。为何车辆启动前没有检查周围安全?为何撞到孩子后没有及时停车?这些问题的答案,谭谭的家属们还没有等到。

杨女士认为,校方对此事负有责任,“希望校方不要推卸责任,给出态度公开道歉,为孩子讨回公道。”

实际上,对于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湖北省早有明确规定。据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划停车泊位,限速行驶。未经中小学校、幼儿园允许,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除教育教学、应急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武汉市也曾针对校内交通安全制定系列工作安排。根据武汉市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制度要求,学校、幼儿园禁止不经学校、幼儿园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

而弘桥小学曾在建设平安校园方面收获不少荣誉。南都记者注意到,学校曾获评为武汉市交通安全先进学校、汉阳区平安校园、汉阳区内保工作先进单位、汉阳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等称号。2022年,弘桥小学参加武汉市第三届平安校园“三微”作品征集选树活动,还曾获得优秀作品奖,而这部获奖作品的名字,就叫《课间十分钟要注意安全》。

这些工作和荣誉看似构建起了一个安全制度完善健全、令人安心的校园环境。然而,导致谭谭死亡的事故还是在学校里发生了。

警钟长鸣

类似的校园安全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2020年6月2日,西安市第六十七中校园内,一名一年级小学生在上厕所时被撞倒身亡。据交警调查,肇事人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进入学校洽谈校园修缮业务,离去时启动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

当时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一年级部分班级借用西安第六十七中校舍上课,7岁的男生党某刚上完上午第二节课,课间休息上厕所时被车撞倒,因伤势严重不幸身亡。

根据2017年7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上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出入学校,学生出入校园加强核查与登记。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事故发生后第二天,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发布《“6.2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对时任该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停职检查,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

2021年9月5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校一名研一女生被圆通快递货车倒车时碾轧,造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前不久,又一起校园安全事故令人揪心。今年5月18日,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三名学生在校内被倾倒的宣传栏砸伤,一名学生医治无效不幸离世,另外两名学生被送医治疗。

对于校园安全,国家早有指导意见。2019年7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

《意见》指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指导学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健全问责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聘用资质检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对学生、家长和相关方面就学校安全存在问题的投诉、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回复。

校园安全事故看似源于“不小心”的偶然,背后实则是管理与执行的缺位,酿成的却是夺去最年幼青春生命的惨案,桩桩件件一再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强化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如今,谭谭的家人沉浸在悲痛中,等待着事故调查结果和合理的交代,而谭谭再也等不来5月23日下午的第一堂课。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郑璇真 实习生 林语晋 林悦 苗玉薪

网友看法

1、网友52fz:这完全属于校园安全事故,所有的安全设计都需要留有一定的阈度,不能全靠人为100%小心。这次事故,老师非常大的责任,学校有更大责任。

2、网友多多王的粑粑:教育局长不问责?

3、网友林Sir说房:这个鬼车没有雷达的吗?

4、网友VP上善若水:6岁小女孩啊,太悲惨了!!!

5、网友女巫来了:就是一场交通事故,是意外,大家都不想,对学生对老师都是意外,现在孩子已经没了,该赔偿就赔偿,该判刑就判刑,该问责就问责,难道非要老师校长以命抵命?那法律要了干嘛?很多网民不理智带节奏,家长天天去学校门口闹也解决不了问题,还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其他小朋友心里也会有阴影,孩子没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拿钱赔偿,家长现在情绪激动,口口声声说不要钱,让老师抵命,老师是有责任,罪不至死,而且老师也没逃逸啊,年纪轻轻就摊上这个事,以后的路也难走了……

6、网友蛀牙子子:加速度太快了,希望电车设计限制一下吧,开车变道正常充足时间过的。结果电车一下子就能冲上来,还能判前车没预留安全距离变道吧,另外校园应该不能开车进入啊。所以校长不怨

7、网友聪明的修缘:我想知道老师铁饭碗能不能端住了

8、网友大马月:查查这个车是不是有问题,比亚迪电车

9、网友熙熙如意16:第一次撞到拖行5米为什么不下车?二次启动拖行2米,这就是家长不接受赔偿的原因。老师不说清楚过不了关

10、网友8598888988: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吗?就因为在学校内,因为是教师,就不简单了,对吗?

11、网友大捕手杂谈:电车加速太快

12、网友百忍成金74678:开车前绕车一周这个项目,不止是应付驾考。如果该驾驶员严格按照驾驶流程操作,做到开车前养成绕车一周的习惯,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流泪][流泪]

13、网友新车头条:要公道,什么公道呢?这件事儿,就是学校和老师忽视了安全,他们都没想到会发生这件事儿!属于安全漏洞,这类不起眼的漏洞,不发生则已,发生就是命案!案件正在调查中,安心等待调查结果和审判结果就可以了!该提要求提要求!又不是没有人处理这个事儿!

14、网友墨金4973:免职不是依法追求渎职罪的挡箭牌!应该严肃依法追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以及当事人违法犯罪责任。一个鲜活生命岂是职务相抵?必须让违法犯罪者承担严重的后果,方才有警示效果。否则,别的学校还会发生的。[流泪][灵光一闪]

15、网友长发飘逸的季节:看着看着眼泪就流出来了,本不该发生的事,唉唉!可怜的孩子心痛啊![流泪]

16、网友繁昌阿伟:其实在中国的确有很多规章制度,例如学校里面怎么允许开车呢?普通人开车肯定进去不了,不过老师可能就例外了也不会有人去管,很多学校以前都这样以后要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17、网友奋发书签z2G:该说不说,正常上班时间出去培训啥,老师有责,学校有责,教育更有责,这个培训那个教育,有多少在学生身上

18、网友声声无界:老师不是故意的,他也是受害者,这是交通事故,教育局已公开道歉了,不要再闹了适可而止。

19、网友simon05760102:免职是什么处罚,应该入刑并且重判

20、网友Asssssdddddfffgghh:不管怎么分析,过失犯罪是肯定的,肯定还会处理很多人,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不是判老师故意犯罪的理由!除了钱,不清楚还有什么能更有效弥补损失(要是家长确实有钱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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