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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 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协调,协调不成功,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荔波县城建局物业科告诉《正在新闻》,2025年1月31日前未补缴物业费的业主将按《通知》中的措施执行。
对于其中针对公职人员的条款,该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有些公职人员故意拖欠物业费时间太长。
网友看法
1、网友茗酒空间:交物业费是业主与企业的经济纠纷,业主不交肯定有原因,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取得,与你住建局毛钱关系啊,这个地方的住建局是不是没有事可做,住建局既然想管事,就应该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问题,如果是物业服务问题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住建局是不是应该帮业主解决呢?住建局还发红头文件帮物业催收物业费,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工作的,把自己的位置摆偏离正道了,这个住建局的领导不是外行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与物业有什么利益关系,是怎么被提升当领导的,这是拿政府部门当儿戏耍,损坏政府部门的声誉哦。
2、网友大气宇宙KHu:收缴物业费是企业的事,政府部门为啥插手?有利益在里面?
3、网友华山论剑:业主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啊?
4、网友晴空黑雪:民间纠纷还能上升到纪委的高度?住建部门某些领导是不是跟物业有利益关系在里面。作为纪委,更应该查一查上报这种事情的相关领导,不出意外的话,一查一个准
5、网友德人天泽:违纪吗?
6、网友宝览群书:物业公司交保护费了
7、网友原创学习:@人民日报 @人民网 @国家安全部 @太原网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平安南阳 @公安部刑侦局 @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 眼花缭乱,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8、网友分分钟有鱼:有分青红皂白了吗?[爱慕] 搞清楚为何欠费吗?[大笑]
9、网友有点后悔买电车:住建局有资格行使这项权力嘛?
10、网友关关雎鸠18044326:烂尾楼住建局管了吗,建议当地买到烂尾楼的业主去纪委举报住建局不作为[呲牙]
11、网友乘风破浪的可乐gS:第一次听到诉源治理工作组这个部门,照这样下去,精简机构永远是越减越多,我们的文字博大精深,我们的机构深不可测。
12、网友我本善良hn:当地没有法院?没有依法治县办公室?政府没有懂法之人?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这党委政府齐抓共管一个物业费是什么意思?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势在必行,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13、网友龙门飞鲤sl:怪不得物业乱象不断,原来……
14、网友愈高愈远:一定要严查这个城建局所有领导和员工,是否收受物业公司贿赂
15、网友青山茶人:打击小区物业黑恶势力,还广大业主合法居住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整治根除小区黑物业背后的“保护伞”为民心所向,当务之急。
16、网友到达123:就不问为啥不交物业费,无耻至极
17、网友北方兔先生:纪委插手民事纠纷?!就这样依法治国的?当地政府还有没有一点点法律意识?
18、网友开心看见0m1e:贵州省纪委请查查,这是有多大的利益,这个县会这样保护物业公司!!!
19、网友热闹梦想jr:严查一下这个住建局局长!
20、网友沉默的钟bell:物业服务不好,城建局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给予主管人员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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