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北武汉,有网友发布行车记录仪,当日17时51分左右,在汉阳区玉龙路一处路口,一名女子在马路上正常骑电动车,身后一名黄衣男子骑着电动车超车时,突然转向刮倒了女子,女子连车带人摔在地上,男子回头看了一眼后离开。
该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这位女士如果需要原视频请私聊我!”
△网友发布的行车记录仪监控
视频引发较多关注,8月10日下午,视频点赞已近50万,网友纷纷在评论区@武汉交警,17时许,武汉交警官方账号评论,“收到,安排!”
8月10日,汉阳区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8月9日接到报警,案件已经受理,案情不便透露。
记者咨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该男子撞人后直接离开,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钱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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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机变:感谢分享,期待更多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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