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诉刘暖曦案二审宣判第五天,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正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显示,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南都记者从江秋莲处获悉,其在该案一审期间公开表示拟捐出赔偿款的初衷没变,等刘鑫履行了法院判决,她打算代表女儿江歌,捐出该案全部赔偿款给公益机构或相关部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后续采访中,她披露打算捐款给失学女童。
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发布个人署名文章回应二审判决,其中提到,对于法院判决赔偿的70万元,“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显示开通打赏,目前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
1月3日,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发文提及此事,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通过微博发起赔偿款的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希望关闭刘鑫的微博账号。3日下午,刘鑫发微博再次回应称,“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并称“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网友看法
1、网友张慧峡:要是刘鑫这样的人还能在社会上找到工作,那老天爷真是不开眼!
2、网友Moonlight彩虹:希望有机会报答,这句话在埋雷啊!
3、网友幼稚的成人:我……有毒吧这人。就这种对朋友的人,还指望还。这女的是魔鬼吧。关键捐款的人是怎么想的?赚钱这么容易的嘛给这种人
4、网友半熟芝士er:点赞点得手都累了,看到大家都是一致的态度,似乎又找回了些安慰,不然还以为这世界怎么了!70万判得也太少了!江歌妈够善良了,只是讨回公道,赔偿款还要捐出,如果换成我,可能我要的就不是赔偿款了,而是刘鑫的狗命!
5、网友小小萝卜头真可爱:江妈妈,如果拿到赔偿款,就不要捐了,留着自己养老吧,网友都理解你,你这一生太苦了!
6、网友好心晴吃喝玩乐:微博为什么会承认这个账号的合法性?这是在告诉人们做错事不用负责任吗?这些已经募捐的人出于什么目的捐款?这是帮助吗?变相的助纣为虐,心凉凉的
7、网友花花世界918:刷新三观了,没有承担刑事责任已经很客气了,江歌妈妈等这个判决6年,日子怎么过来的。
8、网友三巴迷:这种个人募资,算不算经济诈骗?
9、网友国泰民安和平:太可怕!太吓人了!已经坏到极致了!都不觉得自己有责任!永远一副事不关己的状态。
10、网友踩着风火轮的树懒:这是非法集资,募捐平台是共犯。没有法律管了吗?
11、网友hi陌上花开缓缓归:对啊!微博为什么会承认这个募捐账号的合法性?如果通过了,微博的公信力还存在吗?这也太荒谬了吧!
12、网友新新向上2022:违法犯罪的人可以募捐吗?给社会带来什么舆论导向?犯罪成本的降低会导致更多不好事件的发生。
13、网友凯儿得乐中国专营店:捐款打赏一个连法律都认定有罪的人?!
14、网友外向书签AO:哪个平台募捐的?这不是公然无视法律的审判
15、网友维维小财火:我只知道水滴筹,原来还可以这样,真是前所未闻、另人诧异。人家女儿救了你命,这个不是应该几辈子的恩人吗?
16、网友a浪漫双鱼座:只是赔钱就好了吗?没有刑事责任吗?
17、网友善良的林间鹿:建议司法机关介入,逐一调查为刘鑫募捐的这百把人的经济行为和道德行为,被绳之以法的肯定不在少数!
18、网友不省心不放弃:一次一次突破道德底线,这个世界太让人失望了
19、网友A斑比鹿:刘鑫(刘暖曦)简直就是恶魔在世,居然有人被蒙蔽了双眼,太可悲了
20、网友善良奶茶chen:她说,会打工挣钱归还,我不信,一点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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