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自驾游携带大量日用品在贵州剑河县被交警以人货混装为由拦下,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引发关注。
4月22日,剑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已关注到该视频,视频中的车确实属于人货混装,载客汽车除了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但交警采取人性化执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进行处罚。
视频显示,被查驾驶员情绪激动,称车上主要是他们的洗漱用品、衣服、日常用品,而且他们完全没对车上的座位进行改装,只是把座椅靠背放倒了。该驾驶员质疑,“东西放在座位上,放得少的就不是人货混装,他说我们放得多,放得再多,都是我们自己的东西。”
该驾驶员表示,有其他车辆也在后座上放了物品,“别人座位上有东西他不管,我们座位上有东西就管,这是为什么?”现场执勤人员说,另一台车的后座上只是一点随身物品,而该驾驶员后排座位的位置都被堆满了物品,这属于人货混装。该驾驶员及伴侣表示不解,认为他们携带的东西不是用于卖的,不算货,也觉得人货混装的认定就看东西的多少难以服人。
随后,另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解释称,交警上路查车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按照规定,该驾驶员车上的货有点多,里面没什么危险物品,都是生活用品,不需要处罚,但要注意安全。随后,执勤人员交还该驾驶员的证件。
4月22日,剑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已关注到该视频,已经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解释,当事人也表示理解。
该工作人员解释,视频中车辆的情况确实属于人货混装,法律条文中的“货”就是货物、物品,并非用于出售的才叫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了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也就是不能放置物品。但实际生活中,不少人会在座位上放置随身物品,例如包包,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人货混装,但对于放置随身物品多少属于人货混装,法律条文的规定未详细明确。如果认定人货混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对当事驾驶人进行罚款,但对于视频中的驾驶员,交警采取柔性执法,也就是人性化执法,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未进行处罚。
该工作人员提醒,人货混装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车内装了金属制品,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刺穿座椅,出于安全考虑,私家车拉货不建议在后排座位放东西。
(原标题:《Qnews|网友自驾游携带大量生活用品因人货混装被查 交警:已对其批评教育未处罚》)
来源:北京青年报
网友看法
1、网友闲庭信步任先森:出于安全考虑,能不能先治理好路上高危的水泥罐车,大货车
2、网友极客聪明熊猫sn:自驾游不带东西带什么?
3、网友就想征一次婚:几年前,我单排小货车车斗里拉了四个人,在路口被交警发现,我加油跑,警车开着闪灯一路追,大喇叭还不停的喊我,我跑到了村里小路上,交警还是一直追,跑了十几里,路上都是去地里干活的村民,太危险了,我就停车投降了,要我的行驶证,没带,最后把我车开走了,人都下来,
4、网友天狼171588631:几年前记得我开个五菱面包车,后排放平,放了一箱子,被交警挡住了,说人货混装,让我把车靠边停,然后过来一个交警,说要罚2000元,又要扣车,给我吓坏了,我赶忙下车解释,人家一看走到车里了,还把副车门打开了,我赶紧上先站在那苦苦哀求,无奈从口袋里掏出200元放副驾位上,那货一看动作很快摘下帽子扣到钱上,说,好吧,这次放你了,罚单就不开了,回来的时候别走这道了,
5、网友豁达河流OW:我第一辆车也是买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一年不知道要被查多少次。我车上把最后一排座位折起来放了钓鱼的用具,也是说我人货混装,还说我非法改装,我说出厂座位就可以折叠,我怎么就非法改装了?开了三年实在受不了了,卖掉换了个同样几万块的SUV,除了查酒驾,一次没被查过。
6、网友野马4832:就不知道这些法规是谁制定的,如果真的为了安全考虑那百分之九十几的车厂方都该招,不安全,其一,任何座椅不能放倒,其二不能有后背廂,三,车辆都装上人货感应器,感应到水表货车就无法起动,否则就上不了户,这样才安全,你们交警即然给这些车上了户就献认了这一些功能,就是想查钱钱,这算公平公正吗?
7、网友卑微的老郑:我说个真实笑话给大家听。 农民只能种田不能养殖 工人只能进城工作不能种田 自己种树自己不能砍 自己的钱去银行存取需要解释清楚 自己的车放生活用品,需要批评教育。
8、网友Wisdom1:货跟物不是一回事,营运用拉货的车怎么不叫物车,客货混装、怎么不叫客物混装,随身物品怎么不叫随身货品,货物就是商品,去掉货字,物就是个人的产物,拿去盈利了它就是货,自己使用就是物品!这是我个人理解[呲牙]
9、网友温柔害虫:车辆副驾放了一个手提包,是不是也是人祸混装?车是拉人的,不是拉包的。夏天车上放了一箱矿泉水,这个也是人货混装吧?……
10、网友新世纪腾飞中华:自驾游,多带点私人物品,可以理解。[大笑]
11、网友才高八斗饺子hT:在我上班路上一个路口,每天早上都有交警查车,有意思的是只要是普通面包车100%都要求靠边检查,但是哪些奔驰、阿埃法、凌志等车标的,就算和面包车车型一样,从来没见查过,是不是很有意思?
12、网友青袅孤烟:这就是人货混装了,货的空间占据车辆百分之八十了吧,辩解也没用,除非你说那不是货
13、网友苦己利人:交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货厢及行李架可以载货。请注意是货厢而不是后备箱,两字之差意思不同,不要混淆。照片上是面包车,怎么界定哪里是后备箱,有一种高级跑车发动机后置,前机盖打开,就是货厢,如果按你说的后备箱可以载货,那他也违章了。
14、网友说制造:法规制度真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不然会制造出很多冤假错案和社会矛盾。
15、网友小李叭叭:该工作人员提醒,人货混装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车内装了金属制品,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刺穿座椅,出于安全考虑,私家车拉货不建议在后排座位放东西。 [大笑][大笑][大笑]说的就像车主们一个个都是傻子,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不知道如何存放才安全,一个个车主不如一个个交警聪明,就他们懂安全。
16、网友gqcc888:罚款全部上交国库,主动去挑骨头的也少了罚款立马就少了,老百姓的负担也自然少了。
17、网友林克斯LINKS:你猜座位为什么要设计成可以放倒的?
18、网友三哥71112:因为什么,就因为你是面包车!
19、网友奋起挥黄钺:小客车人货混装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每次看到新闻,交警查人货混装都是主观认定,装的少可以、装的多就不可以,多少算多、多少算少?没有定义。小客车不查人货混装就好了,谁也不会拿小客车当货车用,偶尔拉点无法分辨的货物,也并不影响交通安全,完全可以放过。
20、网友耳聋眼瞎的螃蟹:当初一听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时候,我真的有一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当时就想,要是再加上一句:每个人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就更完美了。毕竟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已经够辛苦的了,何必再让他们为了我的安全而处心积虑、操心受累啊! 我是一直抱着一种“我命由天不由我(也不由你)”的观点坦然面对生老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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