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二期(20250812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主要评议2个判例,来自近期的中超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认定其中1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和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
中超联赛第20轮,天津津门虎VS青岛西海岸,比赛第35分钟,天津津门虎踢角球,4号队员头球进球。裁判员初始判进球有效。VAR介入,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后,改判进球前天津津门虎6号队员推搡青岛西海岸15号队员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天津津门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本方6号不犯规,应判进球有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天津津门虎6号队员与青岛西海岸15号队员属于正常争抢中的身体接触,其程度不构成犯规,接触地点也不在空中球落点的争抢范围,此判例攻方不犯规,应判进球有效。裁判员判攻方犯规进球无效的最终决定错误。VAR介入错误。
判例二:
中超联赛第20轮,浙江俱乐部绿城VS北京国安,比赛第59分钟,浙江俱乐部22号队员争抢球时踩踏到北京国安26号队员,裁判员初始未判罚犯规。VAR介入,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后,改判浙江俱乐部22号严重犯规,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本队22号的犯规程度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被出示红牌。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根据浙江俱乐部22号队员踩踏对方队员时的接触部位、踩踏后的身体重心转移等情况,该判例构成严重犯规。裁判员在场回看后出示红牌的最终决定正确。在裁判员初始未判罚犯规的情况下,VAR以红牌事件介入正确。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
记者 | 方奕昕
综合 | 中国足协
网友看法
1、网友周叔光:既然判定是错判,比赛的结果怎么算?
2、网友A保持沉默124:更可笑的是看完VAR视频改判进球无效?我想知道那VAR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3、网友我爱运动10:该处罚的别姑息,一定要严惩害群之马的裁判!
4、网友温柔清泉J3A:应该罚款加停哨十场,看慢镜头都能判错了,这水平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5、网友豫家门:青岛西海岸再次获利,上上一轮他们在对阵河南队时,裁判和var漏判了河南队点球机会[抠鼻]
6、网友顺其自然147165754:这个裁判出现这次明显的错判,原因就两点,一个是水平太低,另一个就是黑哨。不管是哪个原因,必须取消他的裁判资格!
7、网友rockingstone:这种错判连球迷都看出来了,专业裁判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改判、错判的原因是什么?裁判的专业度是怎么界定的?裁判的选拔机制是怎样的?也可以是厨子转行来的吗?足协应该出来走几步[打脸]
8、网友梦想嘉:@中国足协 天津这场当值主裁怎么处理?公开吗?
9、网友股散游击队:但凡有争议的判罚,特别是有了VAR以后都要遵循一个准则。既然有争议就要看,是判了争议大还是不判争议大。55开的判不判都不算错。46开也勉强说的过去,但凡超过46了,那就怎么争议小怎么判吧。杨帆这球前面争顶相互有身体对抗,难免可能有一个手臂动作,但明显是判了争议更大。
10、网友Martin942:公布VAR对话录音,不要暗箱操作了!
11、网友足智多谋星空7:既然纪委都参加了,是不是应该好好查一下,根本原因是什么,难道裁判的水平还不如普通球迷,与直播中的解说员呢?球员犯规,主场球迷犯错误都有处罚标准。那裁判这么明显的错判,是不是也给球迷一个满意的说法……球队的积分该如何处理。如何体现积分的公平公正……
12、网友青涩晚风4n1a:中超联赛几乎每一轮比赛都会出现裁判员误判,若干年以来,中国足球没有进步,中超裁判员执法水平同样没有进步。
13、网友飚叔Alex:VAR本来是起到帮助主裁判做出正确判断、尽可能减少因观察不全面造成误判的辅助性措施,但现在中超已经成为喧宾夺主的“主裁判的裁判”,严重干扰甚至是左右着主裁判的主观认定,让主裁判成为了非常尴尬的存在,VAR立功了[捂脸]
14、网友乐观的橙子gD:最离谱的错判
15、网友滴血浇花:查查专业的裁判为什么出这么低级错误,里面有没有其他问题。
16、网友东轩99:为何内部处罚!?必须公开处理查明是水平问题还是偏袒或怕负责任,予以严厉处罚否则继续犯错误!
17、网友平静静造:这不是误判,是故意错判。对var和主裁不处罚吗??
18、网友认真的天空gw:既然有鹰眼介入,那就应该判回结果,否则犯罪的代价太低[加油]
19、网友NickTJ:裁判黄翼,一个大大的问号❓
20、网友聊城全哥:明目张胆
本财经资讯由财经猫网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财经猫网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