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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为证明加班每天拍照打卡30次

来源:光明网 时间:2024-11-22 12:48 阅读

加班了就应该有加班费

上下班的打卡记录

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但有员工提供了考勤证明后

却被自己的证据“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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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辞退

要求公司赔偿

约18.2万元加班费

2016年12月22日,小万入职A公司任预算员,试用期工资5500元/月,转正为6000元/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3月10日,小万被调去做采购员,每周工作5.5天,上班时间为9:15-12:00,下午14:00-18:00。同年6月10日,A公司以小万“收受施工工人红包”及“抬高材料单价收受供应商回扣”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小万对此予以否认,公司继续留用,并支付其工资至2017年12月。

2018年1月26日,小万申请劳动仲裁,称其当日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1.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26日工资:6000元(仲裁支持5040元)

2.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5500元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000元

4.2016年12月22日-2018年1月25日加班费:182156.04元

仲裁支持了小万的诉求。公司对此不服,诉至法院。

员工:加班均拍照打卡为证

公司:是预谋制造加班假象

庭审过程中,双方主要就“2016年12月22日-2018年1月25日加班费”这一事项展开辩论。

【小万主张】

自己除做预算员外,还兼任采购员,工作量较大,因此,工作日几乎每天都要加班至晚上11点,周六日也需回公司加班。

同时,小万提交了有公司盖章的加班统计表,以及记录了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的考勤资料光盘,光盘内容包括每日上、下班时间及其他时间考勤打卡的照片,拍有A公司标志及房间内部布局的照片,每天平均30张。

【公司主张】

小万入职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将其调至较为轻松的采购员岗位。此后,公司陆续收到举报,称小万多次违规索取客户红包、收取回扣等。因小万家庭困难,出于照顾,公司多次同意继续留用,但其贪腐行为越来越严重。

入职以来,公司给小万安排的工作量无需加班,2018年1月起其工作由同事A接任,小万并没有实际工作。

此外,从光盘内容可以看出,小万基本每小时打一次卡和拍一次照,工作日有时只间隔十几分钟。每周五晚11点左右,小万会离开公司,次日上午回到公司,其他时间均在公司留宿。因此,光盘资料是其为制造加班假象的预谋。

法院:

每天拍照打卡加班30次

属恶意收集证据

【一审认为】

根据考勤记录,小万入职以来基本每天加班,特别是在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包括周六日,没有一天休息,且均加班至晚上11:30后。这种加班状况超出正常人能承受的作息规律,明显不合常理。

此外,小万下班后每小时去考勤机打一次卡并拍照,包括周六周日,有时每半小时打卡一次并拍照,连续13个月每天拍的考勤记录、公司标志办公室内部情况等达30次之多,其行为完全不是一种加班的状态。因此,有理由相信小万是为了诉讼在恶意收集证据。

另有证人看见小万把被子放在办公室,晚上在办公室看电脑、听音乐,在公司杂物间晾衣服、在洗手盆洗衣服等。由此可见,其下班后及周六周日留宿在公司并不是在加班。

结合小万有长期留宿公司的习惯,且有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大量复印原告财务帐册,取走内部材料的行为,有理由相信其提供的加班统计表私自偷盖了公章,故该两份加班统计表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小万主张的加班事实不存在,故公司无需支付被告2016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25日的加班费182156.04元。

【二审认为】

审理期间,小万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且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动者

1.如何证明“被安排加班”

公司规章制度中对于加班安排的描述、加班通知(全公司层级的、部门层级的、团队小组层级的,比如邮件、微信等,不限于文字电子证据,录音录像也行),加班审批表,部门的排班表等。

2.如何证明“实际加了班”

考勤记录、现场加班的照片、视频,领导详细的工作安排,个人具体工作内容(如邮件、微信沟通的工作方案、工作成果等)、同事证人证言等。

3.如何证明“加班费没给或给少了”

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关加班费的描述、工资条、工资卡流水记录、之前加班费的支付记录、加班费的计算方式等。

综合: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中国裁判文书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三分院等

来源: 工人日报

网友看法

1、网友睿智的娃哈哈ing:官商永远是一家啊!不打卡说没证据,打卡了又是恶意收集证据,打工人太难了!

2、网友儒雅柳叶VE:什么叫恶意收集证据?收集证据上诉都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一种正当的方式,这都有恶意,那下次会不会说人民恶意上访,恶意起诉?这个说法恐怕不合适,你说他捏造事实,诬告诽谤等等都行。

3、网友随性自由的星球ID:法院恶意判决,支持的顶起来

4、网友罗刹国贫民:法官恶意判决不合法,应该开除法官。

5、网友水中月8938:有法律就按法律来。感觉现在的法律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石化][石化][石化]

6、网友红蜘蛛3200:要加班费时让你提供加班的证据,提供了证据又说你这是恶意收集证据。打工人真的太难了!恶意讨薪,恶意收集证据,法院一次次颠覆了老百姓的三观。

7、网友钓鱼的强东哥:法律由强者书写,最终解释权归强者。

8、网友认真的书签fe:这法官是被公司收买的吧?昧着良心判案

9、网友热和暖男:这法院真心向着无良的企业主啊

10、网友小毅vlog:我就问是不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证据,难道就因为多合法收集了就变成恶意???为啥法院屡屡出一些乌龙,是因为都是“高柴生”只会默背法律条文,还是因为社会已经变成这样了?搞不懂[抠鼻]

11、网友龙湖名景台被打业主:我买的食品药品广东深圳有关部门让我提供拆箱视频没有拆箱视频让我去到广东深圳,给他们参与调解,我问他们给我报销飞机票火车票吧,他们不报销,你说这叫什么世道?

12、网友顶级饭团fr:哈哈 加大打击劳动人民力度 保护贪污腐败官员保护善意欠薪人民企业家 保持变态化助力中国走向世界之巅 走向贪腐金额新纪录[比心]

13、网友积极的苹果ZC:这又要出个南京法官吗

14、网友信阳玉麒麟:官商永远是一家啊!不打卡说没证据,打卡了又是恶意收集证据,打工人太难了!

15、网友明天定会更美丽:为什么警察抓小偷抓抢劫犯恶意追赶?抓那些毒贩也是恶意蹲点。

16、网友宇哥哥呀呀呀:劳动者真难,法院不是恶意针对劳动者吗[捂脸]

17、网友用户676102277376:法被法官吃了。

18、网友勇敢菠萝Lo:有钱人的法院

19、网友好人ZZ:阿工的弱势群体没法保障自己的工作,我们国内的公司根本就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小明,搞不赢的[发怒]

20、网友信阳玉麒麟:官商永远是一家啊!不打卡说没证据,打卡了又是恶意收集证据,打工人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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