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同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
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特此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二、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
三、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四、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跨境限量寄递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邮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网友看法
1、网友溜溜哒哒在人间:电子烟的危害比纸烟的危害大还是小
2、网友鱼香肉丝在胡建:不都属于一个烟草公司吗,为什么要这样?
3、网友顺枝自燃:电子烟也是属于“烟草”管吗?
4、网友热心市民UIss:超过了怎么办?会坐牢吗?
5、网友龙腾天山:给个理由先
6、网友河岸红木1:烟草行业成功进入化工时代![鼓掌][鼓掌]
7、网友猪脚饭的春天:吸烟有害健康,已戒烟两月有余。
本财经资讯由顶点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顶点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