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武星如)据江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3月22日,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开展全县医疗系统“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培训。
此外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检索发现,江苏宜兴也将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嵌入到医院诊疗系统中,当接诊医生录入未成年人受侵害等情况时,系统会跳出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界面,提示接诊医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江苏连云港在全市医院诊疗系统嵌入“强制报告提醒程序”,对诊疗中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弹窗提醒,并将病例一键备案至医院法务部门,经初审后即时向司法机关报告。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面对可能存在的未成年人侵害行为有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整个医疗界应当积极地配合提供线索,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3月26日,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建设强制报告平台,将提醒程序嵌入电子病历系统,应该说是一种程序上的完善,解决的是医生遇到疑似未成年人侵害情况后如何报告、向谁报告等问题。”
但邓利强同时也指出,医院诊疗系统接入提醒程序后,非特定人员的信息保护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除了可能遭受侵害的未成年患者,其他患者的病历信息是否也会被获取和管理?如何保护这些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只有这些问题明确了,才能进一步考虑这种措施是否值得推广。”
医生通过平台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当事人或其家属是否有必要知情?邓利强指出,如果医生能够确认该未成年患者有遭受侵害的迹象,法律要求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强制报告,这是一种法律层面规定了的社会责任,与个人的知情权关系不大,未必一定要征得本人同意。
网友看法
1、网友宁静致远2168:全国都应该如此[祈祷]
2、网友开朗大方小美妞:但是这些未成年人的信息不能外泄哦。如果外泄,医院和医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3、网友乐观的梦想家At:保护未成年女孩!
4、网友曼松昔归:这是一把双刃剑,保护与伤害共存!
5、网友星辰本色:这个很好,但是不应该宣传
6、网友梦幻原野7e:这个办法很好啊,值得全国扩广。
7、网友192880199:希望全国推广。
8、网友13500509823:不应公开此要求,应开通自动报警。
9、网友快乐以国:为淮安创新点赞,
10、网友用户2611048023491:淮安做得对!!!
11、网友我喝昔归:但是这些未成年人的信息不能外泄哦。如果外泄,医院和医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12、网友hz012345678:@澎湃新闻 @新华网 @北青热点 @广东台触电新闻 @上游新闻 @中国政府网
13、网友开朗熊猫y3:保护未成年女孩
14、网友手机用户4717505290:应该这样,就像我们的禁毒系统一样,连续三年社区康复全部阴性,解除社区康复,全国禁毒系统撤销。有法可依。
15、网友独行茶友:这是一把双刃剑,保护与伤害共存!
16、网友欣欣子日常分享:赞赞,支持
17、网友悠闲喜鹊0X:[玫瑰][心][加油][赞][鼓掌][祈祷][兔逢新春]
18、网友简单西柚oT:完全正确
19、网友杨147704053:转发了
20、网友凤:这是一把双刃剑,保护与伤害共存!
本财经资讯由顶点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顶点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