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九派新闻从海关总署获悉,近日上海海关所属外高桥港区海关关员在对一票出口申报为“机制木炭”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其中大部分为原木烧制炭,约23吨,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置。
查获的木炭。图源水印
海关提醒: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木炭被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原料为非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壳炭、果核炭、机制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禁止出口。
木炭属国家资源类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需消耗5-10吨天然木材,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严重。国家对以木材为原材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编辑 肖洁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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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甄凯玉:此举是捍卫国家环保禁令、保护森林资源的关键行动。它警示:任何以商业利益破坏生态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2、网友北方有佳人:估计又是出口到日本[捂脸]
3、网友ch4916:必须朔源,从源头开始整条供应链一窝端
4、网友一亩泉边wwk:严惩不贷。必须严惩不贷!!
5、网友此刻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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