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邱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已于28日公布,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往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的工作方案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申报条件方面。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证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9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证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二是调出品种的范围方面。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以及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列为重点考虑的情形,强化供应保障管理。三是强化专家监督管理。明确专家参与规则和遴选标准条件,加强对参与专家的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评审测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健全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对外宣传等规定。
据介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不是目录调整的终点而是起点,最终目标是让参保人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本次目录调整,除在调出情形中增加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外,将在今年的协议文本中增加关于保障药品供应的条款并纳入考核管理,督促医药企业在谈判纳入医保目录后做好市场供应,从而更好保障广大参保患者权益。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工作方案,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7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争取11月份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光明日报》(2024年06月29日 06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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