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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闯灯撞皮卡身亡 交警定责

来源:大风新闻 时间:2024-11-22 10:10 阅读

“无牌无照、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他骑摩托直接横着撞过来,撞在正常绿灯通行的我的车上。”

8月15日,河南洛阳偃师市货车司机董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不接受偃师交警的“他次责、死者主责”的事故责任认定,已向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书面复核。

同日,负责事故处理的偃师交警向记者表示,案件是正常调查,正常认定。

>>>摩托侧面撞货车

“他闯红灯,直接骑摩托撞上我的车”

“6月24号早上,我和几个朋友开车出去干活。”8月15日,董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他驾驶的皮卡货车和张某的摩托发生车祸的经过。

当天4点56分,董先生驾车行驶到事发路段,道路宽7米,双向二车道,路口设置有信号指示灯。

“我开的车,当时不到5点,能见度很好,道路上有路灯,但天色已经大亮。我是由南向北走到红绿灯路口正常绿灯通行,他是由西向东,他闯红灯,直接骑摩托撞上我的车,撞在我车的左前部。”

“我感觉我开的根本不快,再说他撞上来我也感觉没多大劲啊,谁知道没抢救过来。”

董先生告诉记者,张某驾驶摩托是从侧面撞上去的,“他闯红灯,还没有戴头盔,他的摩托没多大问题,关键是他没戴头盔,120急救车到时人已经不行了。”

董先生介绍,死者张某53岁,洛阳洛龙区人,“他当天骑摩托是去到煤矿上班,他是煤矿工人,摩托车是他的代步工具,他的摩托买下来估计也得三四千元吧。”

事发后,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勘验现场。董先生说:“交警按照监控给他测的车速是每小时50公里,但我感觉他的车速更快。”

此外,董先生表示,有检测报告证实,死者张某当天并无饮酒。

>>>事故认定书显示

死者无牌照闯红灯未戴头盔负主责

8月10日,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车主张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事发路口时,与董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张某驾驶的摩托未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入户,未依法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董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今年7月,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市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聘请有关人员依据监控录像画面参照点(线),对双方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司法鉴定,认定货车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40公里,摩托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50公里。

此外,经司法鉴定,董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经鉴定,董某货车制动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不认同责任划分“七三开”

皮卡车主面临20多万赔偿

“事故认定给我划的是三分责任,他的是七分责任,我现在面临大概20多万的赔偿。”

董先生解释称,这是目前保险公司扣除交强险测算出来的。“保险公司根据城镇居民收入算了80多万,直接减去交强险18万,如果按照‘三七’责任划分,60多万乘以30%,下一步我就将面临20多万的赔偿。”

“我一直以为这个事情,我掏个三五千的安葬费就可以了,结果事故认定书出来是这样。”董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

“这样肯定不公平啊,他没有牌照,没有行车执照,就不应该上路,还以时速50公里闯红灯,又不戴安全头盔,应该是他的全责啊。他要是在咱正前方,他闯红灯,我撞着他了,我担点责任,我也没啥说的。”

>>>已提出书面复核

洛阳交警大队说一个月内会有结果

董先生告诉记者,“昨天(8月14日)上午,我向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复议申请(书面复核),说一个月内会有结果。”

“我肯定不接受,如果接受,我就不用再申请复核。我要求撤销事故责任认定书,判我无责,判对方全责,包括赔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的车左前方撞坏了,我修车花了4000多元。”

董先生称他的货车只是代步工具,并不是拉货,“这是私家车,我当时是花了13万多买的皮卡。我有驾照,以前一年买一回全险得3000多元。”

董先生说:“主要是我也赔不起,一个月挣三四千元,老婆孩子还要生活、上学。”

>>>交警回应案件进展

“我们案件都是正常认定正常调查”

8月15日,记者联系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一位具体负责事故认定的交警告诉记者,“一些案件上的东西我不方便给你说太多,我们案件都是正常认定,正常调查。目前这个案件他(董先生)已经复核了,现在是在复核的阶段。”

记者询问驾驶摩托的张某有无超速,这位交警未正面回应。

>>>律师以案说法

研判事发监控判定皮卡司机是否担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赵良善认为,因为本案中张某不戴头盔骑无牌摩托闯红灯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认定皮卡司机董某是否有责任,关键要看董某是否存在过错,若董某正常行驶,尽到了注意观察义务且在行经路口减速慢行,那么董某无责。相反,如果董某未在行经路口减速慢行,未尽到注意观察义务,则需负次责。

“这就要认真研判事发时的监控视频,通过监控视频来判定董某是否在行经路口减速慢行了,是否尽到了注意观察义务。”

赵良善介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目前,如不服事故认定书,董某只能提起复核申请。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网友看法

1、网友董cowed:无牌无照不戴头盔闯红灯,这明明就是在自杀

2、网友怎么改变不了用户名呢:洛阳交警大队确实需要重新考虑一下。这事要是在上海,肯定皮卡无责。谁违反了法律谁要担责,皮卡没有违法,为什么要担责呢?

3、网友小吉尼兔:绿灯过路口还要减速

4、网友—追风老人:如果这样皮卡都承担次要责任的话,那么什么情况下皮卡车才不承担责任呢?[发怒][发怒][发怒]

5、网友电车之汉:这个和年初我出的一次事故十分像,当时我也是正常过绿灯,而且也有减速,当时由于是早上6点过,天还没怎么亮,我行驶到路中央的时候一辆无牌无证的三轮车直接给我撞了过来,撞在了我车后门的位置,当时把我吓得不轻,好在三轮车司机人没啥事,最后去交警队处理的时候交警也叫我认点责任,我当时觉得反正有保险,就认了个次要责任[捂脸][捂脸][捂脸]最后交强险把他修车的钱,甚至他休息几天的误工费都解决了,而我修车保险公司只认我这边责任的钱,最后还自己掏钱补齐的[捂脸][捂脸][捂脸]你们说冤不冤

6、网友打瞌睡渡万劫:弱者无罪论不适应在交通法上!哪怕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也要尊重对方是否愿意!不能暗示或者强求!有些东西不能一概而论同样很多东西不能开这样的头!

7、网友执着的咖啡aL:不能因为死了人就有理,这种疏于观察就不能成为理由,还不如取消红绿灯,这样大家过路口都会观察了,这次我顶皮卡车无责[赞]

8、网友蔡三912:皮卡车速是四十,按照交规通过红绿灯路口,最高车速不能超过三十

9、网友一根绳子1978:对于 30%赔偿的比例分配有些疑惑,有人解释一下吗?不应该是 80 万的 30%,24 万,然后保险赔 18 万,司机出剩余的 6 万吗?

10、网友幸运饭团sE:认为汽车无责的投票!

11、网友xumd:交警说的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值得商榷。 疏于观察,这一点没啥意义,不赘述。 未减速慢行, 什么叫减速慢行?车速只有40,已经比有些电动车都慢了,是不是要降低到20,才叫减速慢行? 更重要的是,是摩托车撞到皮卡车身,而不是皮卡撞到摩托车,皮卡即使停在那里,摩托车也照样往上撞。。。

12、网友风之高语:我一朋友几年前开车正常行驶,结果有哥俩喝醉了酒骑着摩托车逆行在机动车道上直接撞过去,两人也没头盔啥的,直接死亡了。交警也是劝我朋友出点钱算了,说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我们的法律为什么不是保护守法者而是保护什么弱势?弱势不守法就有理吗?我在新加坡旅游时没一个乱穿马路和闯红绿灯的,因为法律有规定,据说不仅撞死自负责任,还要赔偿巨大金额。前几年石家庄交警就判了一个上高架桥逆行被撞死的电动车驾驶者全责,一片支持声!

13、网友zmjej:如果认定摩托车全责,家属来闹事惹麻烦,让皮卡多少承担一些责任,保险公司能出一部分钱赔偿死者家属。事故处理的也不用担心家属闹事。这就是典型和稀泥。如果再有人说情,可能性更大。如果略微修改一下法律,不认同事故处理责任鉴定,另行诉讼,按判决结果与事故处理责任鉴定的赔偿数额之差额由做出责任鉴定部门承担,你看谁还和稀泥。

14、网友烟云丶逸:很简单的,现在这个现场,皮卡想完全无责很难。 如果地上有紧急制动的刹车印,撞在这个位子可以无责,因为你已经尽到了“过路口加强瞭望,确保安全通行的责任”;如果撞在车腰位置,哪怕是前后车门之间,也可以无责,因为你已经无力避免事故发生,你没有可以规避事故的措施可以采取。 但现在这个现场,撞在前轮前面的车头位置,地上没有紧急制动痕迹,交警有理由相信你进入路口前疏于瞭望,也有理由推定若你发现有摩托车闯红灯提前或紧急制动,哪怕早停一米,事故有可能避免或者轻得多。这就是次责的来源。 对方的违章甚至过错,并不能完全免除自己应当担负的安全责任。

15、网友請叫我道长:洛阳交警确实划分责任有很大问题,一个无驾照、闯红灯的,出了事故却只承担70%的责任,人家正常行驶就要承担30%,那这么搞还考个锤子驾照,办锤子的行驶证,随便整个车就上路,撞到起只付70%的责任而已,管他是不是正常行驶。

16、网友梦藏春秋:首先,闯红灯是事故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其次,没有牌照的车是没有路权的,只是事故的次因。 最后,没有带头盔加重事故的后果。 综上所述皮卡车应该是无责,摩托车全责。交警3.7开的原因也不难理解:死者为大。担心家属闹事

17、网友风风学院:同样的事情,不一样的判决。我同学洛阳孟津的,他父亲骑摩托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下半辈子肯定是起不来了,交警的判定是:谁闯红灯谁全责。

18、网友随忆枕中记:法律认定不能太宽泛 什么叫疏于观察?[捂脸]

19、网友波澜不惊:“董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这句可以被交警放到任意场合去把责任推到没有违法的一方,以偏袒所谓的弱势方。这些和稀泥的交警才是纵容交通事故发生的推手!

20、网友聪明的风声kn:董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请问交警部门,路过红绿灯时候是否应该下车观察一下再通过绿灯行驶,那么还要红绿灯干什么,还要法律干什么,,,。我在弱弱问一句,可以起诉交警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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