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接触两次后就领证,一个月后女方提出离婚并失联,29岁的安徽太湖小伙何先生疑遭遇婚骗。据其所述,在支付近30万元彩礼与中介服务费后,这场通过婚介公司促成的婚姻仅维持月余便宣告破裂,且女方迟迟未退还彩礼。10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园派出所了解到,当事人陆某已被刑事拘留。
相亲后第三天“闪电”登记
何先生今年29岁,初中毕业后便来到浙江温州打工。
何先生回忆,他是去年通过平台联系到一位太湖老家的职业红娘王某,“当时只是简单聊了几句便没了后文。今年上半年,他又主动联系我问我成家了没,表示可以给我介绍到合适的对象。”
出于对成家的渴望,今年4月,何先生便从温州赶回太湖老家,与这位红娘见面,并商议下一步的相亲事宜。“他(王某)告诉我,贵州那边的相亲对象符合我的条件。”何先生在红娘的提议下,回老家后的第三天便与王某前往贵阳市花果园区域的一家名为臻熙婚恋的婚介公司,并在4月20日被安排与当地女子陆某相亲。
何先生告诉记者,女方红娘见面时表示,陆女士比他大5岁并且有过一段婚姻经历。“我是找个人过日子的,所以这些我也并不介意。”4月24日,在接触两次后,何先生便与陆某来到贵阳市云岩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
结婚仅一月女方提出离婚
何先生向记者介绍,在领证之前,他分别向男女双方的红娘、婚介公司以及女方支付服务费、谢红费、彩礼总计27万多元,并且签订了平台服务合同以及婚前合同。4月26日,在登记完准备返回太湖老家前,何先生还陪同陆某,前往了其自称的“唯一的亲人——姑姑”家中拜访。“我当时还买了烟酒、准备了红包。”
回忆起陆某随自己回老家的经历,何先生满是怒气。“路上都还好好的,刚到家门口便变了脸,临时要加三金和见面礼。”何先生说,当时家里的亲戚和村里的邻居也都在现场,考虑到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不至于为了这万把块钱而闹僵。“我答应第二天去补买三金以及宴席上长辈会给红包当作见面礼,她才同意下车。”
令何先生没有想到的是,陆某仅在太湖呆了两天,就以家中有急事为由独自返回贵州。在何先生几番催促下,5月6日,陆某才再次回到安庆。然而5月8日,陆女士再次要求返回贵州,“说是亲戚要结婚,还找我要了2万块钱,说24日还给我。”然而这一去,陆某就再也没有回来了。5月30日,陆某向何先生主动提出离婚。
“唯一亲人”竟是假扮
何先生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慌了神,第二天便赶到贵阳找到婚介公司询问情况。何先生说,当时陆某执意要离婚,并且表示愿意协商退还彩礼。“我想着两个人过日子过不下去也正常,退还一部分彩礼也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没想到对方虽然承诺退还,却一直拖着。”双方一直就退还彩礼问题拉扯到七月份。随着陆某的突然“失联”,何先生才意识可能是遇到婚骗了。
何先生告诉记者,在陆某“失联”后,他第一时间想到去找陆某的“姑姑”讨要个说法。再次登门时,对方的一番话却让何先生傻了眼,“她说她只是认识陆某,并不是所谓的‘姑姑’,更不清楚如今陆某的下落。”何先生选择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园派出所报了警。
报警后,涉事婚恋公司向何先生退还了平台服务费,并签订了《合同调解退费终止协议书》。协议要求今后何先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公司提出任何主张和诉求,不再追究任何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而几位红娘也将收取的谢红费一并退还。另据何先生提供的立案告知书显示,何某被诈骗一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落款日期为8月14日。
何先生告诉记者,立案后他才得知,陆某此前曾两次登记结婚,并且有吸毒的记录。何先生称,他现在只想尽快追回自己的损失。
贵阳警方:陆某已被刑拘
10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何先生的红娘王某。他告诉记者,他也算是“受害者”,“我钱也退给他(何先生)了,前前后后还一直陪着他往返贵阳处理这个事。”王某告诉记者,作为红娘他肯定会审核双方的一些基本情况,“但对方提供的是虚假信息,我也是被她们给骗了。”
臻熙婚恋婚介服务公司负责人应某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公司只是一个平台,男女方红娘会将婚恋信息放在我们这进行共享。针对何先生提出女方的吸毒史以及多段婚姻经历,应某表示他确实不知情。“我们只能核实到一些公开的个人信息,比如征信等,而其他信息如果当事人造假,我们也很难核实。”
对于何先生的遭遇是否是个例,应某也直言“做多了肯定会有这样的案例,但我们公司在能力范围内都会全程配合,把这个事处理好。”
10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园派出所办案民警,其向记者证实陆某已被刑事拘留。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20日下午,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官方账号还发布了一篇名为《南明区整治花果园婚介乱象》的文章。再早前,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官方账号也发布了一篇名为《婚前这三件事缺一不可》的文章,文中详细披露了婚骗常用“套路”,其中便有通过“闪婚+双骗”套取钱财的行为。
大皖新闻记者 孙召军
编辑 许大鹏
网友看法
1、网友COCO46686609:劫匪已经不再戴头套了,改穿婚纱了!
2、网友行者58058:东南亚有电诈中国有婚诈
3、网友飞天影音雪里红:以后法律规定:彩礼和嫁妆对等等价,女方如果要彩礼必须出同等嫁妆。
4、网友兮风:我觉得婚介公司应该由公安局开,到时候查对方信息也方便,犯罪记录,婚史,健康状况,征信等关键信息必须与对方共享。民间的婚介不行啊,又没有权限查询个人情况!
5、网友伟160663215:花果园婚介诈骗早就出了名
6、网友风轻云淡:现在流行合伙骗婚
7、网友陈家五哥:这人有多饥饿啊?比他大5岁还有婚史还要三十万彩礼,就这么急着要结婚,有这么多钱自己一个人随便怎么花不行啊?
8、网友纯洁的方叔叔:大哥你把三十万给我!咱两好好过日子!只要你不介意我是男的
9、网友假装嘿斯文:这女的也不担心被灭门[灵光一闪]
10、网友红尘醉醉俗心:我,七四年属虎的半百大叔,一直单身到现在还没结婚,在外地打工,有好心人介绍一个巢湖的离婚过两次带一个女孩的女子相处,半个月过程中相谈甚欢,每次她都暗示我她想要什么想吃什么,但是每次当我提一起去巢湖看看她父母时立刻拒绝…于是一个月后就没有了以后[笑哭][笑哭][笑哭]
11、网友钟涛律师:这回给警方点赞,30万金额,起码十年起步了。
12、网友耕夫见闻录:对女方一点都没有深入了解,就敢结婚,未免草率了点。婚姻大事绝非儿戏,当慎之又慎。尤其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对象,更应谨慎!
13、网友斌斌不不:找到了其中的几个细节,发现了婚骗当中立案的几个标准,第一就是领证之后,火速返回老家,没有跟男方共同生活,第二就是亲人造假(这个最为重要),第三就是短时间内突然失联,比如一个月内就失联。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有可能立案,至于会不会被定为诈骗罪,现在女性为主的检察院大概率会不起诉结案!
14、网友欢天喜地马宝宝:哥们你结个婚花30万啊,还找个二婚?
15、网友自由远山90:女方骗婚,婚姻中介也有问题,应该取缔,并追究民事责任!
16、网友兵哥:婚恋公司 这样操作良心何在?
17、网友喜欢看世界潮流:陆某坐牢不退钱或无能力退钱可由婚介全款退赔! 不从重处罚难予止损。
18、网友路人甲36663655:女方隐瞒吸毒史,男方应该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吧?
19、网友自由的百香果CA:现在到处好多婚介公司,以婚介之名,专做婚骗的事,希望查一个处理取缔一个这样的婚骗公司。
20、网友洞察人性:以后可以先答应对方的彩礼要求,但是一定要学会分期付款,就像买房子一样,因为结婚给高彩礼也是另一种投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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