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起,本市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将调整为30404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将降低50%。
市医保局介绍,为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互补衔接,落实“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调整为30404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障对象为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分别由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本市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对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保障费用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编辑 匡峰
流程编辑 马晓双
网友看法
1、网友归来57068:什么时候能实现免费医疗呀,看病是越来越贵了。
2、网友梅花傲雪凌霜:门诊1800的没有降吗
3、网友宝贝兔68:谁看明白了?我就想知道门诊超过多少开始报销,不是自己全部掏了,以前在职是1800,退休是1300,现在怎么改的?
4、网友1686826:以前每月打一百多块钱,现在不打了,说是直接打本人医保账户了,在社区卫生院挂号就免费1块钱,在就自己付费了,也查不到钱的明细,各种变相收费了,
5、网友wdmznbw:不太清楚,2023年大病报销门槛是低了还是高了
6、网友外向枫叶G1:看不明白以前不是首次住院交1300超过按正常医保报销,现在得超过三万了?
7、网友DL926:看不明白,说百姓听的懂的话,各人自费起始点,多少钱后公费承担多少
8、网友快乐一生247042859:现在的药全有自费了。无语!!!
9、网友岁月如诗卷:之前是多少,为什么不说清楚是由多少调整为多少,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
10、网友明理读书:什么叫“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
11、网友自在李拜天:解释明白点!以往起浮线不是1800元吗?怎么3040元呢!不明白!说点明白话!!!!
12、网友白刘苏:感觉是报销比例降低了,退休人员不到70岁的原报销70%。现在额度虽提升了3万多。但是:如果门诊看病没超过5万就按65%报超。超过了5万才会按照70%报销。
13、网友一瓶一青:和以前1800有冲突吗
14、网友soft可人:原来是多少钱
15、网友聪颖晚风yu:大力支持北京:2023年起,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为30404元,尽快落实到位啊!
16、网友快乐柳叶A:之前是不是1800就能报销?是一码事么?如果是,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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