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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去世4年后银行要求罚息被驳回

来源:现代快报 时间:2024-12-27 00:32 阅读

淮安徐大(化名)在手机银行贷款15万元,不到一个月,徐大因意外去世。4年后,银行起诉要求徐大的妻子和儿子偿还贷款、利息、罚息。12月25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发布会,公布了这一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时,徐大通过手机银行向银行申请一年期信用贷款15万元。当日银行发放贷款。不到一个月,徐大因意外去世,无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其妻子郁某继承房产,儿子徐某放弃财产继承。4年后,银行起诉要求郁某、徐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

法院表示,因徐大去世,其生前与银行间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转化为郁某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郁某应在继承徐大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并按约支付贷款期限内的利息及按照LPR利率标准支付贷款期限外的利息。而银行主张的罚息本质是一种违约责任,因徐大是意外去世,并非故意违约,且银行在该贷款本息均未按月偿还时,未自力催收,一直放任该情形存续近四年,导致损失的扩大,故对银行的罚息主张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去世的,并不等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按照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银行可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同时,借款人意外去世不应视为违约,故其继承人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银行应及时核查、催要,或与借款人协商还款方案,而不能让权利一直休眠,导致扩大损失。

通讯员 赵大为 邹艳萍 仲瑶瑶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李子璇

网友看法

1、网友阮山鑫:要是存钱在银行,人若意外去逝,家属不知道,我估计银行永远不会联系家属去银行取钱![福][烟花][玫瑰][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2、网友打不死的小强:反过来说了,房子烂尾了银行为什么不承担责任,毕竟贷款的时候这个钱没有过贷款人的手,是银行一次性把钱给了开发商,导致资金被挪用,房子被烂尾

3、网友取之有道适者生存:连死人都不放过[捂脸]

4、网友路途的遥远:反过来说人去逝了,银行里的存款会主动给人家吗?

5、网友LL24932122:许加印还钱了吗?

6、网友微笑麻酱KOi:那是在手机银行贷款的,是属于他本人贷款,夫妻一方不知道,也没花那钱,所以人死账销,别人不用还款,

7、网友小张:应该人死债消。

8、网友耐心才会赢:说个真实是事件吧,我爸爸去世不久,某天我拿着爸爸的银行卡去银行转账。银行外面的atm机不让转,里面的机器转5000都不让,提示额度不足。取款倒是能取5000。 然后我去柜台上转账,在知道卡密码的情况下多嘴说了句爸爸已经去世。麻烦来了,银行员工要求我提供公正过的遗产继承证明……沟通无效。马上换了一家银行转账成功,因为我怕时间久了转不出来[笑哭]

9、网友。。。。:许加印为啥不还钱?

10、网友火热豪情3:银行四年了才知道借款人死亡了吗?利息一个月没有交就应该联系,为什么等四年了才来找?利息加罚息四年是多少钱?为什么不四十年以后再来找,罚息更多[比心][比心][比心]

11、网友′●頖縌噯℡:凭实力借的,为什么要还[呲牙]

12、网友柠小羽:银行应该要找父亲写个证明,证明是儿子才可以,银行平时都那么多不合理要求,现在该要他们出具证明才是

13、网友赛诺信息:让本人签字确认一下啊。不然万一有其他问题那,啊

14、网友流浪的人:许老板的欠债由谁来还,按现有法律应该是他的子子孙孙来偿还。

15、网友活成自己:对这个世界真无语,底层人民很艰苦,死了都不放过。

16、网友曼陀罗70428796:借款人意外去世不应视为违约,故其继承人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17、网友沐风说娱乐:反过来说了,房子烂尾了银行为什么不承担责任,毕竟贷款的时候这个钱没有过贷款人的手,是银行一次性把钱给了开发商,导致资金被挪用,房子被烂尾[玫瑰]

18、网友爱你一生141955756:根据民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还款日期最后一日后三年内债权人不主张其债权,债权人就等于放弃其债权,法院就会不支持债权的主张。诉讼的讼诉时效灭失! 债务人完全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19、网友爱生活的精灵o:这个就是无耻的行为

20、网友夏荷289:人死债消,人都没了,怎么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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