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整治,
动真格了!
今天,修改后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一大早,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
就开出了违规充电的首张罚单,
一市民私自拉线充电被罚50元。
数十辆非机动车停放在门廊下公共区域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摄(除注明外,下同)
记者获悉,新条例针对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充电等违规现象作出了具体细化,顶格罚款可达5万元。
门卫室中拖出电线充电
上午7时,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黄浦区丽园路上的高城苑小区。刚进大门,门卫总值班室门口就停着一辆非机动车,并从值班室窗口拉出了一根“飞线”正在充电。小区门廊下的公共区域,还横七竖八地停着数十辆非机动车。
“这辆车是谁的?快调监控看看!”不一会儿,物业张经理闻讯赶来,立即调阅监控寻找车主。对于新规实施首日就被抓了现行,张经理非常懊恼:“平时都不让停的,但6点以后这里的保安就会去车辆出入口站岗,这个人行出入口就没人了。这辆车肯定不是业主的,不知道是谁自说自话,私自拉了值班室的接线板充电。”
从值班室窗口拉出电线充电
张经理还表示,地下室专门为非机动车规划了停车位,安装了30个正规充电位。该小区共有120户人家,初步排摸有60多辆非机动车,按两三辆车使用一个充电桩来算,充电桩是足够的。“2018年起就安装了充电桩,目前对业主还是免费充电的,这几天我们也一直在向业主宣传新条例。今天真是中奖了!”他说。
地下室规划了助动车停放点
地下室安装了正规充电站
私拉电线充电被罚50元
约15分钟后,车主鲍先生被找到。他是小区某户的装修工,早上过来后便将车停在这里充电。“这里充电方便,以前也充过几次,确实不知道这个条例。以后我会到正规的充电桩去充。”鲍先生说。
执法人员对鲍先生进行了普法,指出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的危害性。随后,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他按照简易处罚程序,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鲍先生当场缴纳了罚款,随后将车推到了小区地下室停放。
车主鲍先生被处以50元罚款 新民晚报记者 周馨 摄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方晓东表示,按照修改后的条例,城管执法部门主要对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在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停放或为电瓶车充电、在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违规停放或为电瓶车充电、携带电动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情况进行处理,可对违法主体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同时,执法人员查看现场表示,在小区门廊下停放非机动车,涉嫌阻挡了安全出口,管理上仍存在瑕疵。后续,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消防部门责令物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出租屋内充电被责令整改
不仅在市区,在上海的各个郊区,执法检查也在同步展开。今天上午,奉贤区金汇镇城管执法中队接金中居委和金星村上报,称辖区内存在飞线充电和室内违规充电情况,村居及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宣传无果,希望借助执法力量规范乱象。
上午9时,执法队员来到了金星村,发现租客侯先生将电动车推到了房间里,并从接线板拉出了长长的电线为车充电。因此处租住人员较多,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鉴于侯先生有“屡教不改”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立案调查。
电瓶车停在屋内充电
采访中侯先生称,车放在外面充电怕被偷,放在屋里放心些。而村里也没有正规的充电位,只能“出此下策”。他表示,在十分钟路程之外的一个园区中,有正规的充电位,今后会考虑将车放在园区里充电。
车主被责令整改
而在金中居委下辖的小区内,执法队员对飞线充电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进行了处罚。
市民被开具罚单 采访对象提供
“金汇镇共有18个村,前期,我们已经在各个村里对新规作了宣传教育。农村的情况和城市不同,主要是入户充电或在自家院子里私拉电线充电比较多。而且农村的出租户较多,往往一处房屋中有好几家租户,电瓶车也相应地增多。受地域范围较大所限,集中充电桩的设置确实较少。我们了解到,目前村委会已经逐步在着手解决这个难题。”奉贤区金汇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陈聪说。
他同时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目前城管部门还是以安全宣传和普法为主,希望尽可能防范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而造成的火灾风险隐患。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并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加强对违规充电的治理
记者获悉,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明确要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细化了在建筑物共用部位、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禁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规定;对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增加了禁止在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条例》也明确了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劝阻、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并按照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处理;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报告执法部门。
连日来,上海各部门多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比如城管部门重点对地下非机动车库、集中停放充电点、架空层等区域开展检查,并对居民涉嫌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劝阻。
同时,城管部门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走访,围绕电动车经销店的资质证明、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提醒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对电动自行车电瓶等部件进行非法改装。此外,城管执法人员还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在建工地、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组织力量走街入户,开展安全普法宣传。
应多建便捷安全的充电桩
采访中,针对电动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进行整治处罚,大多数市民持支持态度,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关生命财产安全,该罚”。
然而,也有市民认为,在严罚的同时,相关部门为百姓提供便捷安全的充电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杨浦区某小区虽然在非机动车车棚内装有充电桩,但无奈“车多桩少”,只有30个充电桩,不少电动车一“位”难求。而即使找到了充电位,因充电桩提供企业维护不当,也多次发生没有充电头、充电时间达不到标示时间等问题,“每次充电都担心‘中彩’,骑得出去骑不回来”。
相似的情况在上海还有很多。有居民表示,自家居住的新小区里,只有两栋楼楼下的地下室里才有电动车充电桩,把居民“逼上梁山”只能入户充电。也有居民表示,自家小区离公共充电桩有一公里之远,亟待就近建设充电桩。大家表示,电动车车主理应守法,而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完善进车棚充电的硬件设施。
来源:新民晚报
网友看法
1、网友灿烂糯米:电瓶车集中充电如果有一辆车着火,其他车都得遭殃,这损失谁承担
2、网友qwerty:充电桩充电收的电费是如何计算的?充一元电费的电是多少度?应该公示才对。
3、网友幸福奶茶GpX:以后打仗你们就知道,我们站在哪一边
4、网友才高八斗露珠V0K:我其实是想知道,这个跟充电桩有什么区别?
5、网友0020静:加油站加油缺斤少两你们顶格罚款才几万,电瓶车充个电换来个顶格五万,你让老百姓情以何堪……
6、网友王教富羽明球:不要搞错,上面写的清清楚楚、从(2018年开始就安装了充电桩、对业主是免费充电)我想知道这是真的吗……???
7、网友微笑晚风章:我自己这样充了十几年换了4辆电动车大家都这样充都没事,现在出政策了就有事了还罚款。这些事过些年看就是个笑话,大笑话
8、网友上进的星球7S:飞线充电的理解就是,长的接线板+插座=飞线,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飞线充电了,抓紧时间去老百姓家里的飞线充电的所有东西都有罚款一边吧[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9、网友真百圆:怎么把老百姓口袋里的钱,钩出来也是技术活,5角钱能充满电,2块钱都充不满了,
10、网友热闹画板tZV:如果充电区域充电和家里充电一样的费用谁会拉线充电。有隐患在哪儿充都有!
11、网友我是专家教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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