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硕科决定逮捕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时间:2024-11-22 10:15 •阅读次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硕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友看法 1、网友垦利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硕科决定逮捕 本财经资讯由顶点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顶点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