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因收费村民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一案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从举报者丁永恒处获悉,该案一审审判长孙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丁永恒,他说,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长是孙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
丁永恒说,之所以发现此事,是因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儿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我认为这个案子判决有问题。目前,我和律师已向吉林高法申诉,吉林高法已召开案件问询会。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遂开始走访了解。”后来,他找到了孙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军,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号“曹六哥”。
丁永恒说,随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纪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免去了孙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2022年9月1日,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丁永恒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就“其举报孙某系假法官”一事回应称,纪委已有明确处理结果。丁永恒多次追问处理结果,法院工作人员称,法院按照纪委的处理意见处理,“给他处以严重警告。”
对此,丁永恒不服,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却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他的判决有问题,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孙某曾回应表示:“因为丁永恒女儿的案子我是审判长,所以丁永恒一直举报我,但是这个案子是扫黑除恶的案子,需要层层把关层层汇报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定的,我只能说这些。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为他的举报,纪委还给了我处分,目前我没有职务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员。”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孙某,针对“冒名顶替”一事,他说,“你直接联系法院政治部。”随后挂断电话。
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先后致电了洮南市法院、洮南市委组织部、洮南市纪委等部门,但固定电话、手机号均未能接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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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潇浪9:这才警告啊……这是谋杀了别人一生的幸福,罪行应该等同故意杀人
2、网友用户3063835557140:双开
3、网友大哥不知道:挖呀挖呀挖,挖出更大的瓜
4、网友太叔十寒:乱
5、网友天涯追梦人48632553:冒名顶替高考走古代要杀头,现在也够着判刑
6、网友安康安宁康泰:有意思
7、网友孤星飞狼:就这么结束了?完全害了另一个人一辈子啊
8、网友柯夫:干得漂亮
9、网友灵魂、摆渡人:这样的人怎么还能继续担任审判长
10、网友祖国的花朵:毁人一生仅仅得到个警告,可恨可悲
11、网友StevenZhuo:看一看
12、网友细腻桃子7X0:呵呵,越来越狗血了
13、网友匪子笑笑:这个社会真的好乱
14、网友安振9t6A:不应该开除吗
15、网友森海心阈:就警告一下呗?
16、网友环球博越:那别人一辈子就毁了
17、网友Rayn希:哈哈哈 这不比电视剧好看?这情节绝对了。有编剧么?
18、网友狮子狮子狮子哈哈哈:不双规?牛逼
19、网友leem人:简直就是笑话
20、网友我是陈武123:哈哈哈,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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