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2023年7月7日讯 因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发现假币而不收缴;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提供部分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莆银罚〔2023〕4号、莆银罚〔2023〕号、5 莆银罚〔2023〕6号),对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48.3万元;雷婷(时任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行部总经理)处罚款2万元;苏剑锋(时任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处罚款1万元。
(编辑:王成亮)
网友看法
1、网友梧桐招凤111:我都没听说过这个银行
2、网友鹤唳长空:对银行来说,罚这点钱?哈哈
3、网友丸子头百搭:转发了
本财经资讯由顶点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顶点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