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猫

男子杀好友霸房产 还与死者签合同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时间:2024-11-22 13:47 阅读

2020年3月凌晨,熟睡中的老袁父子被民警分别抓获。老袁11年前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好友,随后竟然“鸠占鹊巢”将死者的房屋长期据为己有,并将房屋当做儿子的婚房。

直至被抓捕前,父子俩还做着领取房屋拆迁款的美梦——

他被生前唯一的朋友杀害

老袁和老江本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09年10月,两人一起到浙江新昌讨债,晚饭时喝了不少酒,两人酒后在一个公园里突然争吵起来,直至大打出手。

情绪失控的老袁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老江的头部,砸了几下,直到老江不再动弹。看着血泊中的老江,老袁非常害怕,匆匆拿走了老江的钱包证件,赶紧逃回了老家奉化。

老江的尸体第二天被发现,由于面部血肉模糊,难以辨认,死者的身份成了一个谜。令办案民警感到不解的是,十年多来,不仅没有人来认尸,而且在失踪人员信息库中甚至也查找不到相关失踪报告——这意味着,十年里没有任何人就死者的失踪到公安机关报案。

直到2020年,在新型侦查技术手段的支持下,民警还原了死者的面貌,并在浙江全省梳理高度相像者,再通过DNA对比,最终将死者身份锁定为宁波奉化人江某。

之所以长达十年无人报警,是由于老江性格孤僻,平时朋友不多,连亲戚也几乎不走动。他经常酒后殴打妻子,最终导致妻子与他离婚,孩子跟了前妻。离婚后,他的前妻和孩子,也基本不与他来往,可以说,老江的失踪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老江生前只有一个经常来往的朋友,就是杀害他的凶手老袁。

他与死人“签约”,霸占房产

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份老江和老袁签订的合同,让办案人员的眼神凝重起来。

这份合同显示,老江把自己唯一一套房屋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老袁。而合同签订的日期,竟然是老江遇害的3个月之后。

难道死去的人还能与别人签订合同吗?“这个协议的日期有问题!”奉化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关键词检索,竟然从裁判文书网上查到2019年法院确认这份买房协议有效的民事判决。在一步一步的调查中,检察官在法院案卷中发现买房协议中盖有红色印章的部分看起来颜色很新,红色印泥居然还渗到了案卷的前后几页。要知道,这可是十年前签订的协议,印泥早该干透了。

疑团越来越多,而真相也越来越近。

原来当年杀害老江后,老袁竟打起了老江房子的主意,逃回奉化后就搬进去住,俨然成为房子的主人,一点也不怕被人发现“鸠占鹊巢”。后来因为儿子小袁要结婚,老袁就把这房子送给儿子做婚房,并专门出钱做了较好的装修。

2014年到2019年,这所房屋被确定为危房,开始规划拆迁,仅30多平米的房子竟然可以分到60多万元的高额补偿款,这让老袁格外心动。但是,房子虽然是小袁住着,而房产所有人却是已死去多年的老江。小袁要想拿到拆迁款,就必须要把房产划到自己的名下。

于是,老袁就想到一招“偷天换日”,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检察院提请抗诉,拆迁款物归“原主”

原来,为了让这个骗局看起来“天衣无缝”,老袁拿着老江生前的签名复印在一些白纸上,然后他再把协议内容写进去,买房人则是他代替儿子签名。

这样的协议他“制作”了好几张放在家里备用,提交到法院的那张协议还用老江生前的个体工商户印章盖了红印。为了让法院更加相信,老袁不仅伪造合同,还请老江的邻居阿平帮助做伪证。

“就是简单帮个忙,到时给你弄条烟抽抽。”最终阿平还是被一条烟“收买”了,做伪证误导法院。老袁就这样“导演”了一场虚假诉讼。

对于老江的行踪,老袁甚至在法庭上编了一段说辞:“当时老江和一个洗头房的女人有点情感纠纷,有人到他家来闹,所以房子急于出手,签完协议后他就拿钱走了,我也没再见到过他。”

虽然老江的离奇失踪成谜,但是老袁有签名盖章的买房协议,还有邻居阿平的证明,甚至社区居委会也出具了小袁一直居住在这里的事实证明,法院于是判决该买房协议有效。

查明原委后,奉化区检察院提请宁波市检察院对该虚假诉讼案提起抗诉,同年底,法院作出改判。目前,检察院和拆迁办一起联系到了老江的儿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领取拆迁款60万元,同时通知他领取的,还有老江被害案40万元的赔偿款。

网友看法

1、网友不甘寂寞的奶奶:伤害了他人,还霸占房产,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法网恢恢,你能逃得掉吗?。

2、网友老顽童:善恶终究有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到了,一定会报!

3、网友章评新观察:对恶魔必须依法严惩

4、网友君临淳城:太可怕了,亏的警方这么多年没有放弃

5、网友垚垚的爸爸是修修:对于他儿子来说真的是天降100万。

6、网友独钓寒江雪540:以前的签名怎样复印到白纸上?

7、网友月儿壶:胆子真大,还把死者房子作为儿子婚房[恐惧][恐惧][恐惧][恐惧]

8、网友平常心123:感谢办案民警!!!好人一生平安!

9、网友百姓斯坦: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10、网友手机用户64697271409:真是胆大妄为,杀人还要占了人家的房子。必须严惩不贷!

11、网友博学的柑桔js:人算不如天算!天道轮回因果不空!

12、网友用户812391473636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有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13、网友乡村传说人:冬天真冷,十来年孩子不打个电话啥的。

14、网友洒脱的工方:假如没有这房子就成悬案了?

15、网友用户5568147741012:多行不义,必自斃。没有人能逃过上天的惩罪。无论你‘达到了什么地位!

16、网友梦幻小羊Q:善恶终有报

17、网友nnn160240630:这真的心理素质杠杠的,也不怕半夜被吓醒

18、网友智慧橙子Il:这个老袁谋财害命,最终结果如何?

19、网友清爽风声WM:最后的结局?

20、网友随遇而安顺其自然118: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了坏事逃不掉的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