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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手铐威胁他人男子非公安人员

来源:保定晚报 时间:2024-11-22 20:49 阅读

违法人张某,男,29岁,保定市竞秀区人,系某平台网约车司机,非公职人员。2023年3月24日12时许,张某驾驶小型白色网约车,与他人因行车加塞发生纠纷,后截停对方车辆。出于恐吓目的,张某自称是“市局的”,并掏出“手铐”对他人进行人身威胁。经查该“手铐”无强制约束功能、可自行解脱,系张某在某批发市场玩具摊位上购买。

鉴于张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友看法

1、网友真诚晚风h:你信了吗?我不信

2、网友三千里寻母鸡:玩手铐的,都是懂法的人啊!

3、网友kaokao6288:请问14亿人,有多人相信?????

4、网友缘来是你不好吗: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玩归玩,闹归闹。网约车司机也不敢那这个东西。公信力完蛋了。

5、网友相约到永久127:不是吧,网约车司机都玩上手铐啊

6、网友瑞典达赫林:他是怎么说出市局这个词的

7、网友绿色情人:玩具摊可以买到真手铐?哪天要是买到真枪咋办啊[捂脸][捂脸][捂脸]

8、网友蓝天白云ly:手铐是刑具,和脚镣、电棍、警犬、头套一样,是执法工具,只有执行任务的警察有使用权。这里非警务人员使用警具手铐有冒充警察的嫌疑,不仅仅是使用绳索、铁丝之类束缚工具那样可以自己解开。自行解开刑具是违法的,要加重处罚的。

9、网友陈小麦02:有谁相信一般人能有手铐而且还知道怎么拷人?

10、网友用户7180039646126:幹嘛每個城執法人員,出了事都是臨時工,不是執法人員,這樣借口,回去和小孩說吧,

11、网友陈亮子的陈:大人拿着玩具摊的“玩具”,谁信????

12、网友A再也回不去的青春A: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大笑]

13、网友64435461:算不算冒充军警罪呢?应该判刑吧

14、网友手模批发:自作孽不可活[大笑]冒充市局的多判半个月

15、网友我是郑国级:还好不是临时工干的[思考]

16、网友天才王者归来:冒充警察威胁约束他人自由行政处罚?

17、网友滍水映流年:手铐是假的,属于打假范围。

18、网友栖谷光哥:解释总是在所有人意料之中。[发怒][发怒][发怒]

19、网友我叫大军哥:开网约车随身戴手铐~准备拷谁?细思极恐~哪个平台的?以后是不是不可以从业了?

20、网友歪名007:自报市局的人!明显就是冒充公职人员!这招摇撞骗起码够了吧!违法使用仿真警械用具恐吓他人!这也够了吧!再然后就成为治安案件了!晕死!处理的自由裁量幅度有点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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