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黄婷婷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回应了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表示自己在请律师积极协商解决方法和赔偿方式,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
本人尊重司法判决,在收到法院判决后,也在请律师积极协商解决方法和赔偿方式,但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收到公司的回应。
我会尽快处理好自己的经济问题,用好的状态和作品感谢大家的支持。也很抱歉因为个人的事情占用公共资源。
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歌手、演员,曾是SNH48成员,隶属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8日下午,丝芭传媒发文称: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通知,因黄婷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
丝芭传媒表示,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此前黄婷婷起诉丝芭要求解约,被告丝芭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约并由黄婷婷赔偿违约金1000万。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故黄婷婷提出双方系合意解除的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丝芭公司根据黄婷婷不履行合同约定而行使解除权,符合双方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在合同的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
黄婷婷因未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根据法律,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综合自新闻晨报、黄婷婷微博)
网友看法
1、网友华盈财经:这些经纪人公司签约一推艺人,一签就签好多年,有些人都不给资源,你敢解约赔偿金让你倾家荡产。
2、网友用户拥抱梦想:黄婷婷这下真的黄了!
3、网友唐大侠11:没听说过这人
4、网友山水之气:大小实力不匹配
5、网友时光静好31305: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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