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现就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网友看法
1、网友心灵暖阳:财政部新规暖人心!自 2024 年起全国推个人养老金个税优惠:缴费限额扣,投资暂免税,领取低税率。多部门联动保落实,36 城先行先试。此举减负又鼓劲,引资金活水,促养老无忧,助民众安稳度晚年。[赞][赞][赞][比心][比心]
2、网友汐汐宝爸的日常:养老金退税,详情可以留言给我
3、网友奋发远山Ya:比股票基金靠谱吧?
4、网友温柔河流UP:城乡居民,个人养老金,如何办理?
5、网友道上的一代豪杰同路人:高工资人的福音
6、网友可靠风铃e3:工资标准达七千元以上扣少量税没意见
7、网友芷锋:能随时存随时取吗?[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8、网友进取可乐Hzw:为财政部点赞![比心][比心]支持![鼓掌][鼓掌]民生福祉![玫瑰][玫瑰]
9、网友盗心贼1667:有什么优惠政策
10、网友爱n你1:[赞]
11、网友镇魂曲:高[赞]
12、网友硬汉李壮:[赞][赞][赞][赞]
13、网友雪羽之幻:[赞][祈祷]
14、网友安稳丶:这个政策好
15、网友小军1016:利国利民![赞]
16、网友微笑海洋SR:[祈祷][祈祷][祈祷][万柿如意][万柿如意][万柿如意]
17、网友愉悦的精灵R:转发了
18、网友乘风破浪的原野9:转发了
19、网友热闹星球z0:转发了
20、网友天中创客联盟:转发了
本财经资讯由顶点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顶点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