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该国房地产大亨、万盛发集团前董事长张美兰(Truong My Lan)的死刑判决。法官认为,该案“造成损失巨大”“后果极其严重”,没有减刑的依据。不过,根据越南法律,如果她归还被认定侵吞资产的至少四分之三,并与当局合作,她仍然可能获得减刑。越南国家主席梁强的特赦是另一种可能。据此前报道,越南检察官称,张美兰必须偿还约110亿美元才能免于死刑。今年4月,68岁的张美兰被判挪用西贡商业银行123亿美元而被判处死刑。
网友看法
1、网友绿水青山理想家园:[烟花][烟花][烟花] 见证了越南对官商勾结、经济案件惩处的灵活性:议罪银,花钱买命,侵吞资产源自于民回馈于民,我们应该推动让贪官转移国外资金回流措施。[微风]
2、网友陪你到老加油:我问大家一下:如果你有110亿美元,你是选择交出来保命还是留给子孙后代?
3、网友懒惰的老虎猪猪:晚安#我最难忘的奥运瞬间# 晚安[惊呆]哦[可怜][可怜][可怜][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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