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忠告,很多驾驶人只有在被查获的时候才会想起。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面对酒精检测却拒不承认饮酒,还耍起“小聪明”。
近日,交警在对驾驶人乔某进行酒精快检时检测到酒精,交警请驾驶人乔某下车进行进一步酒精检测时,乔某先称自己喝多了,随后立即改口,并称自己未饮酒,拒绝配合吹气检测。民警多次劝导无果后将乔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到达医院后,为逃避检查,驾驶人乔某一会儿要求上厕所一会儿要求接电话,在被交警拒绝后驾驶人找理由称:“我要尿裤子了!”交警看穿其意图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完成抽血检测。
经抽血检验,驾驶人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乔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饮酒一分醉,驾驶十分险,提醒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请勿尝“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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