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来到锡市公安局希日塔拉派出所求助,称其和刘某在酒后开房发生关系,事后刘某向该男子提出索要大量钱财解决此事,如该男子不给钱就去公安机关报案。
派出所民警发现事有蹊跷,近期有多名男子前来派出所咨询该类案件,且均提到当事人刘某。了解详情后,派出所民警当即陪同该男子前往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将刘某依法传唤至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开展工作。
经查,嫌疑人刘某此前通过社交软件与多名男性网聊约至饭店吃饭喝酒并发生关系。事后,刘某向对方索要大量钱财,否则将去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强奸。经审讯,刘某对自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女,28岁)已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在网络交友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结识的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邀约。如果遭遇敲诈勒索,一定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锡林浩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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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保持愤怒:如果我说是她强奸了我呢?这时候公安机关是抓我还是抓她?
2、网友自强不息山雀x:性的需求强,能力转化变动力一切都为人民币[呲牙]
3、网友正義之劍:报案的男子涉嫌强奸吗?
4、网友勇敢的聪明的溪流Al:锡林浩特公安才是真公安,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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