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1日电 水晶光电11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星星集团”)的书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被台州市路桥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亦不知晓案件所涉具体事项。
水晶光电表示,叶仙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叶仙玉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水晶光电还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水晶光电同日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星星集团持有公司8.90%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8%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水晶光电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以精密光学薄膜元器件产品为主,逐步延伸到薄膜光学面板产品、半导体光学产品、汽 车电子(AR+)产品和反光材料产品。
二级市场上,水晶光电11日涨停报20.6元/股,总市值28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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