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翁子涵/台北报道
艺人炎亚纶遭网红耀乐指控,在他仅16岁的年纪时涉嫌偷拍性爱影片、外流,炎被依制造、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起诉,因双方已协议和解,和解内容双方约定不公开;今士林地院判决炎亚纶7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对此,炎亚纶也做出回应。
对于判决结果,炎亚纶所属晴空鸟表示:「感谢在司法程序中,检察官审阅我方提出之事证,确认炎亚纶并无强制性交、偷拍、散布影片与恐吓乙事,而于审理中法官对于合意拍摄影像等事实,亦了解炎亚纶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积极与告诉人和解,最终给予缓刑处分。」
炎亚纶也再次感谢法官的明鉴,与社会大众关心,他表示:「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再次谢谢法官的明鉴,与看见自己诚心检讨自我。」对于未来规划?炎亚纶说:「将遵守先前声明承诺,持续透过自身影响力贡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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