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5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购买“四类”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对购买“四类”药品暂不实行实名登记,请各地迅速通知,如后续相关政策有调整将及时另行通知。
“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也可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四类”药品的功能主治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这些症状和新冠肺炎病毒引起的初期症状相似。
(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
网友看法
1、网友斌青pyG1:安徽人民发来贺电,你们上岸,我们继续!
2、网友江苏麻神: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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