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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一份判决书100多处错误

来源:红网 时间:2024-11-25 22:20 阅读

□李博瀚(同济大学)

3月25日,北京青年报社旗下的“北青深一度”公众号发布了《层层把关下,一份判决书何以出现100多处错误》一文。文章报道称,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据不完全统计,其一审判决书出现了多达110处错误,错误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数字单位等。判决书中均记载,判决作出之前,经诸暨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虽然法院判决书不属于图书,并不适用这条规定,但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本就应该以比一般图书更为严苛的标准,杜绝错别字等任何错误的出现。

在理应被严肃对待的判决书中,发现如此多的错误,严重地消耗了国家审判机关的公信力。判决书中存在错误有着巨大的风险,可能会造成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出现偏差,判决意思表示不清甚至弄反。而如果这些错误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且纠正,有可能给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困难和烦恼。大众对于国家机关普遍有着极高的信任,但这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很容易滋生大众的不信任感。公信力的塑造非一日之功,如果国家机关因此失去了公信力,想要修复也绝非易事。

层层把关下仍错误百出,反映的是机关内部的形式主义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如果说仅存在极个别的错误,那或许是法院工作人员的一时疏忽,但是当一份有着一百多处错误的判决书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和“层层把关”仍安然无恙,这显然是机关内部的形式主义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在暗中作祟了。当一次严格的审阅变成了匆匆浏览后签字了事,这既是对案件当事人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公平性和严谨性的亵渎。虽然事件发生不久,法院仍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但如果确实存在形式主义和失职渎职的现象,相关人员必须得到严肃的处理。

网络上说:“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但这种所谓的“草台班子”绝不应该不应搭进国家机关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需要国家机关的保障,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也需要其中公职人员的维护。切莫因为个别人的失职,让国家机关失了公信力,让人民寒了心。

网友看法

1、网友无懒不贺zzj:机关部门开会的摆的矿泉水都要拉线校正,正式的判决文书居然没人校对?

2、网友鸠兹小将:所以网上那句话有了答案,为什么要有律师难道法官不知道对错嘛?

3、网友顶级河流ve:妈妈让我怎么爱你

4、网友实事求是073:心思都在灯红酒绿上和如何获得更多利益上,这种现象就见怪不怪了。如果事情舒适,建议给予所有失职人员下课处理。法学院每年好多高材生呢。

5、网友朴实高山IY:这些人是怎么进法院系统的,应该认真查查,给百姓一个交待。

6、网友朴实阳光Gi:这形象,挺别致的嘛!

7、网友幽默百香果0s7:比比冤假错案如何?

8、网友华哥1257495:这种素质的法官队伍怎么依法治国?[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9、网友直率叶子sU:可悲可叹可耻可笑

10、网友飘渺与星辰:这份判决书有多长?比例如何。也不能把精力都花在校对错别字上,如果过度了也是另一种巨大的形式主义

11、网友亲切画板mU:本来最严肃的部门,却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表示“惊呆了”[捂脸][捂脸]

12、网友末级判官:一年办理一千多个案件,不错才怪呢。

13、网友音乐风云飘过来:执法者用行动让法律颜面扫地

14、网友橄榄绿287073891:查下这样人怎么进法院的?

15、网友岩上松29863392:有学历,沒能力,学历高,水平低!

16、网友无聊闲人中的忙人:这种机构怎么可能让人民信任?

17、网友睿智火车MS:简直是一个笑话

18、网友18869218555:该文书系临聘人员张某制作李某某校对,目前已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

19、网友你很能打吗99:我在慈溪法院提起诉讼,他们每个流程都要卡着规定的办理时效,规定7天内的流程,绝不会6天给你办,1个多月过去了,也仅仅是立案状态,没有下文了

20、网友天人合一为周:如此众多错误,还有资格开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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