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午,一名男子在四川成都一家博物馆观展时,趁人不备将一“枪鱼”标本掰断,被监控拍下。9月3日,该男子被警方循线找到。
男子掰断博物馆标本被监控拍下
这家博物馆的全称叫生命奥秘博物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此事发生在8月28日中午,工作人员巡场时发现一件标本遭破坏,被掰断的是一个“枪鱼”塑化标本,长大约20cm、直径约5mm,被扔在一个池子的石头上面。
他说,这一幕全被监控拍了下来。记者在孙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看到,一名穿着白色T恤衫、背着黑色斜挎包的男子站在一个大型古枪鱼标本前参观,他右手不停地在标本上触摸。过程中,他频频左顾右盼,随后一边面向身边一位身穿长裙的女子,一边用右手做出掰折的动作。最后,他将标本上的长条状标本掰断。
孙先生说,该标本的修复费用需要上万元,“我们基地在辽宁大连,届时需要从那里运输材料来修复,或技术人员到成都现场来修复,具体损失需要技术人员评估。”
修复标本较困难,博物馆报警寻找肇事男子
孙先生对“枪鱼”标本解释道,“动物标本是指动物死亡后,经过多道工艺进行处理,其中最重要的技术就是塑化技术,简单说就是把它细胞里面的水和脂类用高分子材料,比如硅橡胶等置换掉,这样的标本无论是内脏还是整体,包括肌肉组织,看起来比较饱满,显得栩栩如生,就像真的一样,比较珍贵,制作过程比较复杂,也是目前制作标本最好的技术,但修复起来相当麻烦。”
他说,事发后他们已向成都市青羊区警方报警,希望能找到该肇事男子。
肇事男子被找到写书面致歉信获谅解,博物馆称不用赔偿
记者从该博物馆获悉,9月3日,成都青羊警方辗转多地,终于循线找到了该肇事男子。
据调查得知,该男子当时是从外地送女儿到成都上学,然后抽空去逛该博物馆。
“9月3日一大早,我们就接到警方通知称,他们已联系上该男子。”工作人员孙先生说,后来在警方协调下,博物馆馆长李军携馆里工作人员与该男子面对面调解,该男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诚恳地向博物馆表达了歉意,称自己损坏标本是无意之举,单纯因为对标本材料感到好奇才产生触摸想法,但并没有想到事态会发展得这么严重。
该男子说,自己的行为对公众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为了表达歉意,他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工作人员孙先生介绍说,博物馆馆长李军向该男子解释称,此次事件追责的初衷并非为了寻求赔偿,而是为了倡导大家文明观展,爱护展品,尊重科普知识,博物馆并不需要他在金额上赔偿。
“后来,那名男子当众写下一封致歉信,表示愿意改正错误。”工作人员孙先生说,他们博物馆也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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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今天小白不在家:博物馆拿公家的钱慷自己之慨,该罚款就罚款,该赔偿就赔偿,国内无良游客那么多,都是惯出来的
2、网友云淡风轻韵:谁给博物馆谅解不赔偿的权利?
3、网友辉哥辉哥低调的辉哥:明明是故意为之,寻衅滋事损坏财物岂能道歉了之
4、网友儒雅微风ZL:1博物馆慷国家之慨,最终还是由纳税人买单;2动用了警力等国家资源, 又这样处理根本起不到任何人警示作用,还不如罚酒三杯。愤怒!!!
5、网友吹空调吧:写道歉信也不找我,当年我参加单位的运动会,百无聊赖就几个人有起早退,被罚写检查,我的洋洋洒洒写满了两页信纸,一度成为检查文标杆,后面我辞职了好久,还有同事电话里说起这事,领导一生气时就训斥,有能力犯错就要有能力认错,你看那xx,检讨书写得多诚恳,一写就七八百字,过错和它比起来,都不再算个事…… 我听了受宠若惊[捂脸]
6、网友聪明原野pz:不处罚不足以平民愤!!
7、网友上官天阳:一个馆长有什么权利原谅不要赔赏,不惩戒以后就是说谁都可以无意破坏了
8、网友用户5466117210729:能谅解的事情,浪费警力资源干嘛?
9、网友春:损失上万元,修复起来很麻烦,就道歉完事了,真是好人好说话
10、网友老钓新潭:不用赔偿?博物馆用公款来为无知者买单吗?这样永远也不可能惊醒肇事者,也不能警示其他人。
11、网友iason:居然不拘?纳税人的钱可以不追诉?
12、网友周博1980:查查这个馆长吧!多大方啊!两地的警察协作找到的人,你一句道歉就完了,工作人员后期的修复工作,一张小纸片解决了,国家资源的浪费和修复工作的费用谁来买单?
13、网友拥有阳光的向日葵:博物馆的钱是国家的,哪能随便不让赔偿呢
14、网友快乐的晚风3:为什么不用赔偿?后面还会有人损坏,看你博物馆怎么办?纵容!
15、网友狂奔蜗牛158008007:这道歉很敷衍啊,格式不对,也没主体道歉对象
16、网友一直在漂泊的莫雨:为什么不用赔偿?!
17、网友闲来无事sister:就这样和解了?不谈修复费用多少,就说你报警了,警察调查不需要经费吗?这些钱不是国家给的,不是我们老百姓上缴国库的税收吗?就这样白白浪费了?这样人的行为不应该算损害他人财物行为吗?价值超过一万了吧,你报完警,给你找到,你原谅和解,得个大度名声,这样熊孩子熊家长行为不受到处罚?让他们一直为所欲为损害他人利益不用受到惩罚?
18、网友心冷若冰381:这个人吧东西损坏了,不应该赔偿吗?既然修复成本那么高,请问,拿谁的钱修复?是不是我们纳税人的钱?我们纳税人没有损坏物品,凭什么我们要去掏钱?难道不应该,谁原谅谁掏钱修吗?
19、网友道易如:这是故意破坏公物,应该按价赔偿道歉,以正法律威严。如果他故意给馆长脸上来了一巴掌,这种情况馆长同意的话可以口头道歉不赔偿,这是馆长有容人大量。
20、网友慕蓉爱渝:为啥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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