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编剧史航性骚扰事件中的当事人之一小默在社交媒体平台发长文表示,欢迎您自行评判:我究竟算不算他的“前任”,“施害者”与“受害者”究竟存不存在,我和他是“没谈拢的情感关系”,还是“被摧残的霸凌关系”。
小默在文中详细描写了和史航接触以及被史航性骚扰的过程。史航在公众场合对小默下手,小默因怕被误会,并感到害怕,没有第一时间反抗,这也导致史航变得得意忘形。小默表示因为自己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骂他,就被定为“两情相悦”和“前女友”。她表示自己无言以对。
5月1日,编剧史航针对网传的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控诉做出回应:“网上涉及我的文字,我看到了,情绪我理解,但情况不属实……给自己相识的女性带来如此的感受,是我真正的失败,十分歉疚”。5月2日,五名站出来指控史航的受害者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称不认同史航的回应,要求史航就其行为公开道歉。此外,这五名指控者还提供了部分可以证明史航确实有实施性骚扰的证据。报道发出后,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发声,指控史航曾对自己进行性骚扰。目前发声的受害者至少已有12名。
5月2日晚,史航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回应被指控性骚扰。他表示:“首先,不存在性骚扰。我和几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往,包括有过稳定关系的前任。我从不回避自己是俗人,但从不希望将自己与相识女性间的“风流交谈”和“门内的情调”暴露在公域之下,这不是偷换概念,也不是所谓的“危机公关”。我从未违背女性意愿,亦从未利用过所谓的强权地位侵犯任何人。”此外,史航还晒出了聊天记录。截图还特意用红色框选,称是对方删减的内容。
针对这起事件,有法律界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性骚扰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违背他人意愿”。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可能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受害者若明确表达反抗之意可能会使自身陷于不利的处境,因此在性骚扰行为进行时,表面上可能处于沉默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人事后表示厌恶、反感、不满等情绪,也可以认定为违反受害人的意愿。但这在实践中,同样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
编辑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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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靖欣Xi:史航还以为自己那个航空公司呢
2、网友西贝郎:看了聊天是两情相约[我想静静]
3、网友263994:这就是白票的后果。想玩就得舍得花钱。。
4、网友飞天遁地的蜗牛:这事就是套路,女的现在还在酝酿阶段,等事情尽一步发酵,女的本人就会出来,发视频声泪俱下控诉史航,然后就是开直播,割一波[捂脸]
5、网友澹月失梅花:“我里面还有别的颜色的”,啥意思?
6、网友科技伯蒂6g:这种事情还是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好[微笑][微笑],这膝盖受凉了[衰]滑 膜 炎积液这积液越抽越多,咋的不好膝盖可肿了而且半 月 板也伤了走路框框响,上下楼梯非常难受╯﹏╰,还有颈 椎 病,肩 周 炎,富 贵包难受,咋整[what],睡也睡不好,经常手麻脖子疼胳膊抬不起唉可难受了呜呜[流泪][流泪]
7、网友三北游侠:一个人能无耻无赖到史航这种程度,令人惊呆!史航性骚扰可以说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其狡辩无用,应予判刑!
8、网友底层看客:我知道东航、南航,史航是哪家航空公司?
9、网友孙又又爱吃又:我大学的时候,就有人称自己是公务员,能帮我这个那个,那个时候还是QQ,应该是附近搜索加到我的,让我陪他睡觉,人的一些欲望达到后,就开始做根本不符合他自己身份的事情!
10、网友A辛酸苦辣的外卖骑手:你情我愿的事,闹翻了,才编出闹心的故事[捂脸][发怒]
11、网友sp23501:女方报警吧,让公安来查证是否涉嫌性骚扰,让法院来裁判是否构成性骚扰。网络上打嘴仗,双方都有支持者,吵一万年都没有谁是谁非。[抠鼻]
12、网友AHHQyang:以前是导演好潜规则,后来是男主角,现在编剧也不甘寂寞地上了,以后……
13、网友杯酒且从容:交给法律评判吧
14、网友卤蛋先生:只能看警方调查的结果,不排除某一方断章取义,隐瞒事实。有个疑问,为啥这些被害人会一起发文,她们之前认识吗还是有个群?
15、网友端庄百香果h:惩处这种色狼。
16、网友苇名流剑圣:建议“受害者”们下次用gpt写小作文,出自ai的个人感情淡薄的文字可能更有说服力。
17、网友VV:夫妻之间,要是妻子不愿意,丈夫触摸了妻子,是不是也构成了性骚扰?请各位法律界的大神释疑一下(未针对文章中的任何人,纯属好奇心)
18、网友远方有座小村庄:现在这人面兽心的妖怪咋这么多
19、网友斑点抱抱熊:异性之间社交本来就是个相互试探的过程,他有表达,你表示拒绝或异议,事情可能就停止了。如果继续,法律才有可能介入。不拒绝,不反对,成年人就要接受可能的后果
20、网友白杨树62442658:看史航发的聊天记录,似乎当事人是没有明确反对,还暧昧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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