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23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两期国债发行期为明天(11月10日)至11月19日。与10月发行的3年期、5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相比,这两期储蓄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保持不变。
此次发行的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200亿元。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63%,最大发行额10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75%,最大发行额100亿元。
公告明确,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当期国债发行期最后一天不办理提前兑取。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1.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12%计息;第八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2.5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2.68%计息。与定期存款相比,多了更多灵活性,提前提取损失较小。
与10月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同,此次发行的为储蓄国债(凭证式),两类储蓄国债在购买方式、付息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购买电子式国债,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开立账户后,在柜面、网上银行、部分银行的手机银行等都能购买;凭证式国债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电子式国债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纸质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电子式国债到期后,银行可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
目前,苏州承销储蓄国债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邮储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仅限昆山),共22家,市民可以到这些银行的网点购买。
(苏报融媒记者杨帆 文/制表)
编辑: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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